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已过户收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已过户收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子过户后收款收据还有用吗?
房子过户后,收款收据仍然具有一定的用途。虽然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但收款收据可以作为交易双方之间资金往来的证明。在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到契税、营业税等税费的缴纳,这些税费的缴纳凭证也是日后办理房产证等文件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
此外,收款收据还可以作为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与卖方达成的协议和承诺的证明,如房屋交付、产权转移等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收款收据也可能成为解决纠纷或进行法律诉讼的证据。
总之,虽然房子已经过户,但收款收据仍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建议您妥善保管相关收据,以备日后可能的需求。
房子已过户给买方还要写收条吗?
不需要写收条了,已过户的房子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提交了相关资料,就不用打收条了。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不需要写收条了,已过户的房子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提交了相关资料,就不用打收条了。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子已经过户了,原房主把过户前的收条和私下合同要回去了,会有什么后果?
这个房子的产权证已经到手了,说明这个房子你拥有了产权。但是房子交易的原始资料没有了,就相当于房子没有了出生证,它来自何处,如何被你拥有的,一旦出现什么***,你自己难于说清楚。
在我们购买房子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小白,对一些起码的资料或者流程都弄不清楚,这是很危险的事情。房子作为一种固定商品,时间长远,很多资料需要留存,这叫原始的存根,以防不时之需。
当房子过户以后,原房主想收回原始的凭证,有何居心,这是双方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是需要拿来,也应该是复印件,而不是原件,如果必须是原件,也必须重新签字确认复印件的真实性。
现在,房子已经有了新的产权证,证明房子是你的了。但是不排除房子隐藏着其他的问题,比如说私债,或者说有别的非法的企图,惹上官司什么的,需要你出示相关资料时,你就比较头疼了。
所以,对自己有用的资料尽量保存,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来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有隐患,如果这个房子实际的所有权不是他一个人时,那么另外的人员知道房子已经卖了,就有可能会追要这个房子的相关收益,这种情况最容易出现的就是他以前的子女或是配偶,一旦起诉,购房合同和收据可以说是最好的证据了,现在这些证据被销毁了,那么如果出现问题就不太好办,现在最好寻求一些相关交易的证据保存下来,比如转钱的凭证,还有房交所是否备案了购买合同这些,这也是以防万一
应该给人家,过户之前的是一个临时证据,手续办好了,就没有用了。因为,之前写的收据里面也不会涉及到以后的什么事情,都履行完相互责任了,以前的临时收据和收条,就可以让正式手续代替了。特别是,人家已经撕掉了,房子和房产证都在你的手里,你就放心吧!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原房主有私心,撕合同必然有其目的,没准是为了“毁尸灭迹”。
至于“毁尸灭迹”究竟是为了什么,值得深思,但肯定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关。
不过,在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双方必然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提交了[_a***_]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而这些资料在房产交易中心应当是有备案的。
所以,对方撕毁原始资料的意义不大,除非他撕毁原始资料后还能去篡改房产交易中心的备案资料,细思极恐~
为了防范最糟糕的情况发生,即原房主通过撕毁原始资料及篡改资料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建议尽快去房产交易中心调档备案资料,查阅后***。
另外,原房主撕毁你提供的原始资料,实质是侵犯了你对资料的所有权,毁损你的财物,你可以选择报警,将事情发生原委记录入口供中。这样做的话,有利于若将来发生产权***,以此间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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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什么后果,对买卖双方均无影响。房屋产权证过户完成是本次交易最终结果。但合同、收条、银行凭证这是过程,慎重考虑,过程资料有保存的必要。
我购买的房改房,虽然房产证也过户我名下,但对方出具的收款凭证,原房主向单位缴费的凭证至今我还保留。不能说没必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已过户收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已过户收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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