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见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见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继承公证?
1、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3、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民法典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4、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明、户口簿;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涉及房产继承的提供房屋查档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含派出机构出具);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6)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7)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见证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见证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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