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清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清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竣工将如何进行清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房地产公司清算资产如何缴税?
房产公司的清算中,首先要对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对公司的资产,能够销售的,进行销售并缴纳销售环节税金,对公司负债,能够清偿的,以公司资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成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并计算缴纳本营业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剩余净资产为所有者权益,可以向股东进行分配,但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般是20%。同时应注意,如剩余净资产包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向股东分配时是需要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实务中,一般争议也在这个地方,但是合格的清算会计应该搞清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与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不存在公司资产本身就是股东的这种情况,从公司的税后分红,才算是股东的个人资产,与日常认知有差异,大量企业的非规范操作,税务机关不知道也就算了,知道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房地产破产清算流程?
房地产公司清算流程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_a***_]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清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清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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