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过户前房产调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过户前房产调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法院主持竞拍下一个车位,去物业管理处办理业务时,被要求补交10年前的管理费合适吗?为什么?
法拍房拍卖公告里面全部都会有这么一句类似的公告。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拍卖标的是否具备更名过户条件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
这里他已经公告明确说明了,所有物业水电的欠费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确定是否要参与竞拍之前,所有想要参与者都要自行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去对这个"所有费用"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果你自己没有时间也不想花钱去请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甚至你连仔细看完***公告的时间都没有。那你千万千万不要去参与竞拍。因为它这个"所有费用"的弹性非常大。有可能是房款的5%也有可能是50%,这里边的水是非常深的。
然后关于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来承担是否合理这个问题,这个举例来说吧,***如房子在二手房市场上买家到手价(指买家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房款,税费,欠物业费等等)值100万。税费5万,房子欠费为10万。因为公告里已经提前说明了买受人额外支付所欠费用这样的一种规则,所以所有参与竞拍的人都是按照85万的这样的一种市场价位来喊价的。而如果公告里说明所欠费用不用买受人承担,而是在所支付的房款里扣的话,那所有参与竞拍的人都是按照95万这样一个市场价格来喊价,所以两种规则下竞拍到的人实际付出的钱总额是一样的,在规则提前明确的前提下,就没有什么不公平的
***拍卖流程:查封标的物→现场公告公示→评估→网上法拍→成交→过户→标的物移交。第三方主张债权等相关权益须在拍卖期间向执行***提出。物业公司向你要前业主10年的物管费可以不理他,如阻拦你的权益实现,可以向执行***书面告知情况。执行***必须协调好的,因为资产移交这是执行程序一部分。
物业公司如继续阻碍,***会出具惩罚文书,经济罚款。长沙一别墅物业公司保安阻止执行***法官进小区执行查封,沟通两小时未果,法官掉头就走,回***开具罚款30万的裁决书。此案网上可以百度!!
***处理车位、房产这类不动产时候,尽责的话会对不动产的管理和欠费情况进行调查,如有欠缴物业费之类的会在拍卖公告里进行公示,且***在咨询估价时候,会考虑欠费情况扣减估值范围。所以,你竞拍得到的车位价格,不仅仅是车位,还包含这个车位的合理欠费需要后任业主来缴费。
所以,你可以查阅下拍卖公告,是否有这个费用。如没有,你可以拒绝缴纳;如有,必须你来缴纳。
就物业管理处的人而言这非常合理,因为现官不如现管,你不交他就不让你用。
如果这个车位非常非常贵的话,比方说超过十万块钱,那我觉得倒不用怕物业处,如果和物业处协商不成,打比方说补交个一年左右的费用还是搞不定的话,有些比较轴的律师会给你出一些主意打物业处的官司。
因为车位拍卖结果的实际体现是一张司法执行裁定,如果这个执行裁定你认为没有执行到位,个人认为可以申请***进行执行,当然这个过程也会比较罗嗦,因为拍卖公告一般会写涉及各种税费由拍得人承担,但物业费不属于公权部门收费,还是有一些机会和***协调进行相应的执行行为,关系到位的话法官也不一定不会帮这个小忙。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对物业发起诉讼,欠十年的物业费还能收取?无论是新出的民法典还是之前的合同法,哪有这么长时间的应收债权声索期?记忆中最长也就三年,三年内不诉不理,诉了就理!更何况物业收费这种短期债权我都怀疑是不是声索期只有两年?
其次,建议你好好看看小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因为很多小区会更换物业,就算不更换物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有效期能超过五年吗?特别是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一般有效期是无法超过五年的,如果现在的物业处没有或缺少相关的收费法理基础也就是有效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你甚至可以发起更多的诉讼请求,前提是你有钱有时间有一个鬼马律师去可着劲儿和物业折腾。
前两条如果你做到了,基本上也就可以和物业处实现和解了,你的最终目的也是使用这个车位不?如果对方不了了之了也没必要一定去打官司了,只不过你可以用这两个途径去和物业周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_a***_]过户前房产调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过户前房产调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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