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胜诉不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胜诉不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我没有协助过户,对方上诉,我是不是会输?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您作为卖方和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情况下,您按照约定应当给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拒不办理,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如果向法院起诉,您会败诉。当然,如果您是基于一定的缘由没有给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比如买方没有支付相应的购房款,或者合同约定的办理过户的时间或者其他条件还没有达到,您是有理由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也不会胜诉。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胜诉,您应当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执行法官也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而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您未参与的情况下,直接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办理过户登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付款后,卖房除了向买方负有交房的义务,也有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义务。卖方不履行,买方可以向******,***判决房屋过户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卖方仍然不履行,买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凭***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房管部门会给办理过户。
你说呢?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是成立了,如果对方按流程走,没有任何的违反协议情况下你不配合那就属于你的问题了。如果因为你的不配合造成的损失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的责任这就看情况,看法官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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