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冻结房产交易请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冻结房产交易请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卡无固多了100多万,然后卡冻结了,怎么办?
要知道,银行虽然有权冻结个人储蓄账户,但却不会随意冻结的!你得先到银行了解冻结的原因,然后才知道该如何解冻!
平时不经常使用,亦或者金额较小的***账户,突然无缘无故多出100多万,的确是有可能被冻结的!
错账冻结,银行交易(或第三方转账)错误,资金被转至你的账户当中,这种现象最是常见。当第三方与联系银行后,将账户暂时冻结,避免资金损失,也是可以理解的!
大额频繁的交易(可疑交易),被银行反洗钱预警系统识别,经过工作人员核对后暂时冻结!不过,一般这种情况,在账户正式冻结前,银行都会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当客户无法给予合理解释后,才会冻结并上报人行的!
司法冻结。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需要冻结你的账户,银行也会给予配合的。
其他原因冻结。比如连续多次输错密码,***已失效(过有效期)、未办理新卡等。
既然账户被冻结了,首先,持有个人身份证及***到当地银行柜台查询并了解冻结的原因。而电话银行一般只会告知冻结的结果,具体冻结的原因,还是得去银行网点了解才行!
其次,针对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解冻方式!只要不是司法冻结,本人配合银行处理(错账转正、亦或者解释清楚资金来源),一般即可解冻了!
根据实践经验判断,这种冻结一般属于银行临时性冻结,因为有人将资金失误转入你的***账户,接下来你应该接到银行电话,希望你去银行协助退款,八九不离十。
在现实中,确实有马大哈因为各种原因,失误将款项转入别人账户,当事人发现失误后,一般会马上向银行报告,并请求协助解决。作为银行来说,也有义务协助当事人,通过系统查询,也可以轻易找到收款人账户,再查询收款人重要信息,比如住址或电话号码等。
对于较大金额的失误转账,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可以实施临时性账户冻结措施,但仅限于调解范畴,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如果是双方都是本行客户,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可以实施临时冻结。如果是跨行,则通过发出协查通报形式请求他行冻结,但临时冻结时间只是短暂的,时间长了很容易产生纠纷索赔。
临时冻结期间,银行会联系收款人,核实情况并征求收款人意见进行调解,如果收款人愿意协助退款,则以调解方式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建议转款人立刻报警,启动立案调查。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这种失误转入资金属于不当得利,受益人有义务返还受损人,法院也是支持的。***如调解退款不成,转款人一定会提起民事诉讼,收款人败诉是肯定的。对于拒不归还不当得利的,超过一定金额,则涉嫌财产侵占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也有其他被冻结的情形,比如收款人涉及民事官司的,当***发觉账户有钱时,也会根据原告申请***取诉前保全措施,俗称银行账户冻结;另外,该笔资金如果属于违法涉案资金的,比如***资金等,也有可能被有权机关冻结。
总之,这笔资金不论是否合法,都不属于你的,你也无权处置,否则后果严重。当务之急,先弄清楚冻结原因,这个可以咨询银行,然后尽快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争取账户早日解冻,以避免给自己的日常资金结算带来麻烦,其他的就别多想了。
***在执行期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才能扣划?
答: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为被执行人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于2013年7月31日对安徽高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作出(2013)执他字第14号函批复,规定了符合***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另外,各地方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合出台了关于如何查询、执行公积金方面的文件。如:2016年2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执行住房公积金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17年2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冻结房产交易请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冻结房产交易请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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