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世三年未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世三年未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去世了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1、房子还未过户,当事人去世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后,买方和法定继承人在进行交易,进而完成过户手续。
办理方法及步骤:
房屋法定继承人
房主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的A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A继承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A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把房屋所有权转移到A名下;
新的房主出来了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7个工作日后审批出证,下发以A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房主去世,房子一直不过户可以吗?
可以一直不过户
可以不过户,但是不具有使用权。只能居住。
房子过户手续
2、申请人***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是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才可以办理过户,但是对于继承时间是没有限制的,父母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子女,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您好!
题主提到,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如果想对房产进行处置,答案只有一个:没法处置。这里有两个关键点提示一下题主:
1.办理房产过户,是能对房产处理的唯一途径。
2.已经超过诉讼受理期限,争议无效。
下面就这两个方面解释一下:
大家知道,我国房产遵循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制度解决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房子是归谁的。只有有产权的房产,产权人才能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没有办理过户、房产属于父母、父母已经过世多年,这三个条件加起来,就意味着:房子目前没有产权人,任何人均无权对房产做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甚至居住)。
办理父母的房产过户,唯一的方式就是继承过户。先把父母的房产继承下来,确定继承人,然后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让房产变成“有主”。
有几个要点提醒题主,如果不办理的话:
争议风险。房子可能这么些年来都没有争议,但是,一旦有争议,就是大争议。道理很简单:房子值钱,时间拖的越久,有权利分房的人就越来越多,“眼红”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世三年未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世三年未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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