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产交易合同怎么办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二手房产交易合同怎么办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按揭二手房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2、如果在过户之后丢失,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解决***的依据。
3、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因为没有证据,***也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因为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在对方不出示合同也不承认的情况下,购房人很可能会输官司。
4、对于售房人来说丢失合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买方违约,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1、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房产档案室请求调取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此合同一般是予以认可的。
2、可以到土地局索取复印件。
4、若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可以找中介方,一般来说,中介会有备份。
5、可以找原卖主协商,看看能否再补签一份。若有其他凭证或证人最好带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过户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房屋转让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相比,后者更准确,更受法律保护。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手房合同中,买房人能指定过户第三人吗?
正常来说是不可以的,买房签订的合同,是需要正常履行的,中途指定第三方,风险还是很大的,如果合同或者买房一方出现问题。可以协商接触合同,在从新签订合同,一般来说指定第三方过户的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建议在实际操作当中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合理比较安全。
1、如果要指定办理到第三人名下,就只有在购房合上只是直接写第三人1人的名字,这样在办理房产证时,就会直接办理到第三人名下的。
2、如果是合同上不是写的第三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就不办在理在第三名下的。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同上名字办理。
3、如果只在一边指定(约定),没有在合同上写第三人的名字,要办理房产证,就只有用过户才能办理到第三人名的。
感谢悟空邀请!
可以的这个需要和卖方协商,在合同上明确规定,如果是中途指定的话,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必须从新签订合同,不过你这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安全起见还是需求什么还是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商量好在签,中途的变更或合同上没有标明的条例还是重新签订合同比较好,毕竟买房不是件小事,小心谨慎一点没有坏处。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产交易合同怎么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产交易合同怎么办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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