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利润奖金计提系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利润奖金计提系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确实广受大家关注。国家最大的变动,当属将个人所得税交纳时间,有原先的按月缴纳,改为按年缴纳了。
这样的话就会有效避免我们发放年终奖的尴尬。本来年终奖是对你一年劳动报酬的一次性奖赏,应当平均到每个月里。但是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交纳方法,必须要作为当月的征缴额,一次性扣税。
比如本来我们工资3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2.4万元的奖金,我们就要按照到手工资27000元来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实。而不是按平均到每个月收入5000元。有原先的3%税率,一下子就蹦到了25%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我们将是按年收入交税,只要年收入是6万元以下,就可以实施免税。而年收入9.6万元以下,3.6万元的纳税额适用3%税率。24万元以下,14.4万元的适用10%税率。
这种纳税方式,十分的公平公正。
而且,本次个人所得税修订,将劳务收入,稿费收入,特许经营权等一系列劳动收入都纳入到了收入范围内。
这对广大以劳务费收入为主体的自媒体作者也是一个福音。劳务费收入800开始征税,税率直接20%。比目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要高多了。这难道不是劳动收入吗?
另外还要设立几项专门的附加扣除,不过由于具体操作非常麻烦,可能以后会逐渐的落实。
另外还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就是针对一些使用各种税收漏洞方式,实际获得收入,而但较低纳税的情况,比如演艺圈的四天6000万合同。
感谢邀请。
这是个好问题,举世瞩目,由于未正式出台具体政策,我也是大胆猜测的,大家可小心求证。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问题,查阅了一下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对此无特别说明。结合该修正案,对于年终奖计算可能会有两种情况,看关键条文: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按照该修正案的理解,应该是取得年终奖当月并入当月工资为当月所得计算个税,如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9年1月发放,按理解应该是属于2019年的所得,这项所得与2018年的个税计算无关,2019年的1月份应纳税所得为年终奖与1月份工资合计数,再按规定计算个税。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与企业所得税计算一样,这有汇算清缴操作。该期间取得的年终奖有可能要并入2018年年度所得计算个税。***如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按规定10月、11月、12月为2018年的全年所得,公司按规定预缴各月个税;2019年1月取得年终奖,有可能并入2018年全年为应纳税所得计算个税,结合前三月已预缴的金额,多退少补!
我想经过这次个税修改,应该不会出现那以前多1元年终奖反而多交好几千元的情形,大家认为呢?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水平有限,见笑!觉得有理,可点个赞;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更多见解,欢迎留言讨论。
工薪阶层最期待的消息莫过于:涨工资!涨工资!
2018年调整个税起征点,2019年允许专项扣除,可不就是财政税务给所有工薪阶层涨工资。4月16日,财政部公布2019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其中,个人所得税3239亿元,同比下降29.7%,财政降下来的个税收入,对应的不就是我们少交的个税。
除了每月发的工资,年终奖也是工资收入中很值得期待的部分,年终奖的纳税,相比每月正常发的工资,也有一些独特之处。
财政部、税务总局 财税〔2018〕164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
***设,小张年终拿到6万的年终奖,那么:6万/12 = 5000,按照月度税率表,对应的适用税率是10%,所以,小张要交的个税是:6万 * 10% -210 = 5791元。
1、年终奖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对于整体工资收入比较低的员工,这样可能反而不需要再交税。
一般而言,对于全年一次性的终奖,会随当月工资一起计发,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全年一次性的奖金,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先扣除免征额度、社保医保开支,而后再进行余额计算所得税。与此同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注意几个重要的要素,一个是相应金额适用的税率水平、速算扣除数据、个人所得税免征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几个范围级别。举一个例子,***如一次性年终奖金威5000元,则适用于超过4500元却不超过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缴纳税率应该为20%,速算扣除的数据为555,而不同的年终奖金额、适用于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适用于不同范围的税率水平,仅供参考。
年终奖的问题如果按年征收,应该是不可以避税了,除非出另外的细则。
如果不可以避税,对很多人的赋税是不降反升的,因为原先年终奖计税是单独计税,把年终奖除以12后,看适用哪档税率就按哪档税率计税。
打个比方,***设一个人年薪48万,平时月薪2万,年终奖24万,原先的计税方式,月薪2万适用20%税率,年终奖24万,除以12后,等于2万,还是适用20%税率。也就是说这个人最高就是适用20%税率。
而按新的按年缴税后,48万直接适用30%税率!!!
因此很有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次不是减税,而且加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利润奖金计提系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利润奖金计提系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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