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不过户怎么办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不过户怎么办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二十几年前买的房子没有过户,现在需要过户,原房东不配合,该怎么办?
- 房主不在本地,以工作忙请不上假为借口,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
-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但现在房主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
二十几年前买的房子没有过户,现在需要过户,原房东不配合,该怎么办?
二十几年前买得房子不办过户,你真是脑子进水了。现在,你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如果还能找到原产权人,建议你诚恳地和人家商量商量,再付给人家一部分购房款,毕竟这二十几年房价涨了多少倍,产权人挂在人家的名下,人家为你承担着二十多年的责任呢。如果这二十多年该房子出现债务和刑事案件,那他是主要责任人。
如果原产权人已过世,那你就更麻烦了,需要和该房子的全部继承人商量,都同意签字后你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原产权人失踪了,那你现在根本就办不了过户。
记住!千万别打官司,打官司打到最后,可能你能胜诉,但也同样需要付出一笔不菲的经济代价,同时还有可能会拖延更长的时间。
谢谢邀请!
您好,给您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否有保存,您需要把合同拿上,找到律师所,请一名专业处理房产官司的律师帮忙,不要怕花钱,因为二十几年买的房子现在的涨幅肯定很大了,原业主不配合是很正常的,利益产生欲望,第一解决方案一定是法律手段;
第二,保留您所有支付过给原业主的钱的所有票据,以及您现在如果入住这套房子所有的物业费支出等票据证明;
第三,看看是否能够找回原先帮您签署合同的中介人员或者中介公司,这一点中介的证词对您有所帮助的;
第四,现在的房产民事官司,只要您是在守约方的,法官是会站在诚信的一方的,因此失信哪一方是一定败诉的,因此您放宽心,只要您在守约的,原业主不同意执行也不可能的;
第五,最后就是看看有没有私下解决的可能,邀请一家比较不错的中介公司一起谈判商议,来去不外乎都是为了钱,有中间人沟通,会避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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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在本地,以工作忙请不上***为借口,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
有中介帮你们签居间合同吗?如果有拿着这份合同去法院起诉。要么***房主违约,赔偿你违约金总房价百分之二十,要么***强制房主过来配合你办手续。去***自己去就可以了,请律师费用高而且事情不一定办的好。以上是个人见解。
这个要看你们签的合同对过户时间这一块儿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合同上都会注明房款全部进监管账户几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每天会按照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逾期期间超过一个月,可追究违约责任。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但现在房主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房东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是房东的原因,则中介不需要承担责任;若因中介未如实地报告有关事项而造成房东拒绝办理过户,则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中介服务的完成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志。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_a***_]申请审批通过、卖方房产权证查档完成,中介过户经办人、买卖双方就会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之前,如果房东觉得房价卖低了或感觉过户税费“各付”吃亏了,房东会拖延甚至拒绝办理过户,但是,只要超过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东就构成违约。
若房东涨价而买方不愿以上涨的房价成交,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买方可要求房东退还买方所交的定金并赔偿损失。
若买方提出以原合同成交价继续履行合同而房东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可向人民***提***讼,要求房东配合过户。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必须将了解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向委托人(房东或买方)报告,如果中介方故意隐瞒相关事实或提供虚***情况,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中介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买方缴纳社保还差3个月满两年,按当地限购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方未告知房东这条重要信息,造成延期三个月才能办理过户。房东急需用钱做生意,但要三个月后才能拿到钱款,房东拒绝延期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中介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中介撮合二手房买卖时,应更多的了解买卖双方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深入的核查,如实地向买卖双方报告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否则,中介方承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不过户怎么办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不过户怎么办手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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