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分立协议生效房产未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分立协议生效房产未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可以先协议分割不过户有效吗?
房产分割协议可以约定过户时间,在过户前,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未过户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单方面更改协议内容,但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进行协议修改或补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法院判决房屋归我所有但还未办过户手续我可以卖房吗?
1、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
2、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3、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
房屋没有过户,合同无效,但长期占有使用,算善意取得吗?
不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什么是善意取得呢?《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所以,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对于不动产房屋的善意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 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是善意的;2. 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不是长期的占有和使用,那么长期的占有和使用能够对于取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起到***作用,不是关键性的作用。
无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签订合同+支付对价+过户= 善意取得。
一定是要无权处分才可以是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就是说的这个房子的所有人并不是。本人处分给你的。他不想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善意第三人这里说的不是说善良的,第三人是说不知情的第三人,就是说这个人他不了解这个情况,不了解房子不是他的。
然后他们之间一定要签了有效的合同,如果这个合同无效的话也不可以形成的,因为有些它是那种恶意串通的那种合同是不可以的。
最后关键的关键是一定要过户,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它的完成交付一定是要登记过户才算。物权的取得。
你这不属于善意取得。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存在无权处分;
2、受让财产时为善意;
3、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善意取得要求转让行为是合理有偿的交易行为;
4、完成了法定公示,动产需交付,不动产需登记。
三、你的行为不是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条、第16条规定,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所以,即使你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只要没有办理变更登记,都无法适用善意取得条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分立协议生效房产未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分立协议生效房产未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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