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行政强制法规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行政强制法规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开发的楼盘正在销售,或者正在修建的楼盘能强制执行拍卖吗?
1、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前提是,公司作为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起诉到***,***做出生效判决后,公司仍不履行,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阶段是查封或冻结公司名下所有的财产,用来清偿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股权、银行账户、股票等。
3、你上面提到的房屋若登记在公司名下,***当然可以查封拍卖。
***如开发商没有做在建工程抵押,未销售的理论上可以,但要强制执行拍卖非常困难,需要你去******,请求冻结资产并执行拍卖,只有***才能强制执行拍卖,***如已做工程抵押,卖出去的房子已做预抵押给银行,那么是受保护状态,第三方是不能干预,
如何看待男性买房是受女性逼迫的言论?
男性买房是女性逼迫的,话是这么说,事也有,但不至于是逼迫。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家的标准,就是有自己的房子,心才能踏实。男人为自己的爱人提供遮风挡雨的地方是应该的,就是男人本身也需要安定住所,只要经济允许,都会买房子。
现实中对房子望而退步的人不在少数,恋爱期间物质条件都不是事,全谈情,落实婚姻时,只要能想到的都得去兑现,不管有没有这个实力。女方家庭是最看重房子的,这也是真的,谁家也不希望女儿嫁过去连个固定住所都没有,跟着吃苦遭罪。
租房子过日子是有,但那得多有高境界?男方家庭为面子也使劲买房,不想被亲家瞧不起,也有攀比心。所以,男性买房不一定是受女性逼迫,是自己也需要,只要条件允许,都能做到,暂时条件没有,但都有打算。毕竟租房子过日子是漂泊的感觉,自己都觉得不舒服,怎么说别人把房子看的重呢?所以别把买房子的事怪在女性身上。人活一世,衣食住行是大事,小看不得,不认真对待,就是稀里糊涂过日子,那有幸福可言了。
男性买房天经地义,无需女方逼迫,因为女子与你结合,必须有座遮风挡雨的爱巢。
常言道,抬头嫁女,低头娶媳!什么意思?一个养了十几二十年的女子,将要嫁入你家,为***,为人母,替你生儿育女,扶老携幼,没房,如何给她幸福,如何安顿你们的灵魂,爱情与子嗣?
买房,是男方的义务,没谁逼你,天经地义。娶妻,买房是代价的一部份。
当然,买房是需要经济实力的。但是,你没有理由不去奋斗,借此丰厚经济基础。房价高,暂时难以承担,分期也行。
我是"低头娶媳"一族,当时,我们没能力买新房,提前买了套二手房。孩子们自行装修后,权当新房。
不过,第二年,我所在的城市,房价暴增。儿子说,咱家4口人拿工资,不如提前拿套房吧,分期,公积金贷款……
我知道,儿子的建议是有眼光的。小城当时的房价还有上升空间,等攒足钱拿房,永远买不起。
于是,我们筹资首付,余下的分20年还款。结果,办完手续后半年,房价再升每平2000!我们赌赢了。
买房,是家庭建设的重头戏。一个家庭一辈子,可能活在房子的话题里。男方买房,无需任何人逼迫,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儿子的计划是用了心的。
在中国的话。男性有住房的话,能给女性生活过日子安全感吧。女性的家人朋友都要看男性有没有住房,结婚过日子压力小一些。这样女性的家[_a***_]能把女儿愿意嫁给你吧。男性卖房一半是自己家庭富裕。一半男人是女人给你压力,最后选择买房的
没有女人,是不是他们不吃饭不工作不生活不出门不花钱呢?一个独立的人,不管男女是不是应该具备为未来规划安排的能力和想法呢?那么这些都没有想过***过努力过,我想请问各位他们(男女都是)是否具备了进入婚姻的资格,具备对另一个人对家庭负责对子女父母负责的能力?
说一个真实的事:我在09年春节前回老家准备买房子,因为在天津买不起,房价太贵。我们俩快要退休了不说,儿子也大了,该考虑往回撤了。回老家郊区看了几处房子,没定下来就回天津过年了。没想到的是,儿子与本地姑娘处对象了,把我的***全部打乱了。犯愁上火了,哪敢在天津买房娶媳妇啊。我告诉儿子去问问女方都有啥要求?不行就准备回老家了。儿子回来告诉我,女方要求必须买房,哪怕小点也中,不能交全款也无所谓,只要把首付款交上就行。但是,儿子不是本地户口,房本只能写女方的名字,问我同意不。我考虑再三,权衡利弊,对儿子说:“这是女方家里怕你是骗子,试探男方是否诚心实意想结婚。”我说你们俩明天就去看房子吧,地理位置各方面你俩决定,我只能交首付款,其他的就没有了。
如今,孙子都六岁了,其乐融融。其实,男方买房谈不上逼迫,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婚姻嫁娶,岂当儿戏。只要双方都愿意,你情我愿,真诚互信才能有惊喜,有收获,反之,则一事无成。
涉案房产被***强制执行时,该如何处理房屋上的租赁关系?
这个问题设计到房屋租赁当中一个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房屋的租赁,但是还是要分情况的,如果租赁人明知道房屋有法律诉讼风险,仍然要承租的,风险就自己承担,如果房东隐瞒有法律诉讼的风险,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后面的业主要让你搬走,那原房东就要赔偿你的一切损失。
房产证没有下来能强制过户吗?该怎么操作?
不知道您提出的问题中,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是哪个阶段?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也分很多不同阶段的,处理情况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强制过户,应该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房产交易受房管局的管理和监督,所以强制不了啊!
具体房产证下来之前不同的阶段,咱们分情况论之:
一: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普通购房合同,但是还没有去房管局网签和备案,当然也没有去银行按揭,这是最简单的。
这种情况如果要买卖,开发商改下业主名字即可,一般开发商都会同意的。但是这个也不叫过户,这个为更名。
具体操作如下:房屋买卖的双方直接去到开发商售楼部办理合同的转让,提前要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更了名的购房合同,并且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房屋买方将房子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就可以了,完成交易,买家直接以后网签,备案,***,等证即可。
二:开发商已经去房管局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完成网签后,很快也会完成***手续。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需要去和房管局沟通协商。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向房管局申请撤销现有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等房管局撤销备案的公示期过后,开发商和新的购房者签订合同,重新网签、备案。
但是房产管理规范的城市,是不支持撤销备案,再重新签订的。而且撤销备案的房子,开发商有权卖给任何一个人,所以这个买家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一般大城市,房产管理比较规范化的城市,房产证办理效率特别高,因此交易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已经房产证在手的房子,一般房产证没下来是不支持交易的,等待房产证下来也不会等待太久,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办理过户也可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行政强制法规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行政强制法规全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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