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过户房产案件审理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未过户房产案件审理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买的平房拆迁了,没过户。买卖双方无争议,起诉确权,法院能判吗?
- 房子没过户20年后房主反悔?
- 房子卖了一年了,房产证也给购房者了,但未过户,能要回来吗?
- 二手房暂时无法办证和过户,只能协议付款,这样的二手房能买吗?
买的平房拆迁了,没过户。买卖双方无争议,起诉确权,法院能判吗?
【每日***观点】买的平房被***了,还没过户,***确权可能不太妥,因为房屋已经被***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物权会因***等事实行为而消灭,没有物权还怎么确权?
如何拟定诉讼请求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审理案件都是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因为***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说白了就是你不***,***就不好主动插手管事。
所以诉讼请求的拟定就决定了***的审理***,案件的审理都是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能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原告在***的时候拟定诉讼请求一定要慎重。
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想将诉讼请求拟定为确认房屋所有权,那可以说这个案子肯定输,原因很简单,平房已经被***了,平房上哪还有所有权?平房上都没有所有权了,***如何确认?
并且平房被***,买卖多年都没过户,十有八九是小产权房,没办法过户,甚至连买卖合同都可能无效。
题主这个问题,该如何拟定诉讼请求?
题主这个问题,确权肯定是不行的。最好是直接要求对方将***款交付给题主。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平房已被***,那么卖房肯定是得到了***补偿,而这个补偿应该交付给买受人才对,因为出卖人已经将房子卖给了题主,只是还没有过户而已,对方再取得***款显然是不合理的。
***行为直接物权的消灭,平房被拆,上面已经没有物权了,再要求***确权,甚是不妥。
建议要求对方给付***款吧,因为对方已经将房子卖出去了,只不过没有过户,现在房子已经被***了,对方再拿***补偿就很不厚道了。
题主实际买的是农村私人宅基地房,房子己拆,更谈不上确权。再说你这种房子就是正常没法过户的不能正常交易过户的。既然对方沒争议就可,你带上协议与对方一起去当地的***办公室说明情况,备案,按他们的意见,今后***所补偿的款项直接划给予你,或只能有原房东代收再转付你。总之你的卖买只能说私底下,你现在的卖方相当守信。再说你这种卖买***也不可能给你确权,公证处也不可能给你公证。这种卖买存在极大的风险,而***因房价值大涨及便宜置换房,那时多数卖者会反悔,必竟是钱,好的把钱退你付点利息了事。碰到差的呵呵……
买房时,你首先该做的就应该是对房产进行过户变更手续的办理。若因某些原因而未过户时,就必须双方协商共鉴购房合同。若你只是付了房钱,但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一但牵扯到***补偿等利益时,也只能对房产的产权持有人进行补偿。若进行宅基地确权,也是确权给目前对房产持有产权所有的人员。即使***宣判,也是要提供合理合法的书面证据的。光凭嘴说说,是没有仍何法律效力的。希望我的观点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子没过户20年后房主反悔?
主张房主的。房子当时没有过户,买给或租人了,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子仍然是房主的,当时如有口头协议或付定金的,但没有过户的,房主反悔了,可以向******,一般这种情况***是主张房主意见的。
如果宅基地20年没有过户房主反悔存在违约行为,只要双方沟通解决问题,就按合同买卖执行,都不同意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房屋合同纠纷问题,房主坚不决执行***用强制性的过户,在***支持下成功办理房子过户事宜,以后买卖房子合同协议要及时过户,时间久了房主反悔可能不承认的事情,避免给自己带来不便之处。
房子卖了一年了,房产证也给购房者了,但未过户,能要回来吗?
房子卖了一年,没有过户,但房产证给购房者了,想知道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切点说,这与已售房屋的产权属性有很大关系。有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要回来,有些情况则要不回来。
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卖出去的房子要回来?
很显然,如果想把已出售的房子要回来,前提条件就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因此,以无效合同为基础的房产交易也就无效。
在以下几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农村村民将自住的宅基地上的农宅出售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由于农村的宅基地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员[_a***_]。因此,出售宅基地上的房屋给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员属于不合法行为,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而交易合同由于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2、已售房屋属于限定产权交易的房屋,比如经济适用房、回迁房、安置房、共有产权房、或者商品房等处于限售期的房屋或者限定销售对象的房屋。如果在限售期内转让房屋或者转让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购房资格,则交易合同无效。
3、房屋销售未经共有产权人同意,且房屋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则共有产权人可以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如果属于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则卖方可以请求人民***裁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回售房款,要回房屋。当然,卖方可能需要为此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由于买卖合同本身属于无效合同,也就谈不上违约的问题。买方可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什么情况下卖方无法要回房子?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卖出去的房子就很难要回来,这与过没过户没关系。有一些二手房交易,可能由于房屋产权证不满两年,买方为了省税没有及时过户。所以,通常会出现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形,即先把房产证给买方,约定在证满二年之后再过户。
无论是卖方由于房价上涨想要回房子,还是以配偶不知情为由想要回房子,都无法实现。如果卖方不配合过户,就属于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诉讼至***,***也会裁定合同有效,同时判定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为什么提这样的问题呢?想听听各种人各种不同的想法吗?还是看看这种情况下能否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和钻法律的空子达到你的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是真的想知道你这么做了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啊?无论怎样你很难达到目的,因为买房不是小事,一定会有各种交易记录,都能佐证你们的买卖房产的事实,生存的机遇有大有小千千万万,把握一个适合自己的,哪怕是只能满足一日三餐也好,做到知足常乐吧!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间正道是沧桑,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打错了算盘。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房子卖了一年了,房产证也给购房者了,但未过户,能要回来吗?不知你是什么想法,房子既然卖了,怎么能要回来呢?要不回来,理由:
一、房屋买卖有合同
房屋买卖是有买卖合同的,既然买卖双方签有合同,按合同约定成交。
二、已支付购买款项
你房子卖给别人,款项肯定已经支付给你,不然你也不会把房产证交付给他。既然款项已经支付,房子就是别人的了。
三、配合过户
房子卖给别人了,钱也收了,按合同约定好好配合人家把房子过户吧,不要再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这是行不通的,诉诸法律房子也属于别人的。
总之,你房子卖给了别人,无论价格高低,都是当时经双方同意的,反悔已经晚了,好好配合别人过户吧,不要做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房子卖了一年了,说明房子买卖合同已经兑现了。
你作为房子的卖主收了卖房款,那位作为买房者已交了买房款,并住进了房子一年了。
房产证也给购房者了,把房产证给他就算完了吗?
一年了,房子还没过户。没过户,在法律上你仍是这房子的主人,对房子具有所有权。
一年了,为什么不办理过户呢?
是没有时间吗,是因为疫情防控出不了门吗?恐怕都不是。
最大的可能是你们买卖双方缺乏产权登记意识。
以为钱给了,卖房子的人搬出,买房子的人搬入,产权证给他了,以后这房子与我无关了。
买房者可能以为反正产权证在我手里,我啥时候办过户就啥时候办。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在农村的房子卖出去15年了,由于那家人常年在北京做生意,所以这个房子就一直没过户,三年前他家找我们夫妇去过户,我们就跟着去了,但是得知房子买卖不是本村人不给过户,然后就回来了,不了了之。
今年正月疫情期间,他家儿子酒后肇事逃逸,被抓后需要给死者赔偿,就想到了用房子去做抵押,当时我们离得很远,而且还是疫情期间,但是还需要我们去公安司法部门去做证明,证明房子卖给他们15年,而且没有过户。
但是我们还是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去给做个证明。房子一旦卖给了人家,无可厚非就是人家的产物了,与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不要做不仁不义之事,我说过,我们这还要动迁,而且动迁时钱还会很多,我们绝对不会起一个不好的念头,毕竟“人无千年活,花有千年说!”
二手房暂时无法***和过户,只能协议付款,这样的二手房能买吗?
导读:【我是土木工程硕士建闻君】俗语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二手房现在没有办法***和过户,只能协议付款,我个人觉得不能买。
我有一个朋友,以前买房或者租房的时候,喜欢投机取巧。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租房或者买房的时候如果通过中介,他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房产中介的房源多,在他们那儿找房子比较方便,选择性也多。
我朋友就省事儿还不想花钱,就在房产中介那儿找房子,但是在联系的过程中,找尽借口直接和房主或者房东联系。然后和房主协商少一些钱,这样就省去了中间房产中介的手续费,两者都获益,这种“小聪明”让朋友洋洋得意。
渐渐的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老手”,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故技重施,在认识房主后把房产中介抛开到一边。前面都聊的很愉快,便宜了三万块钱,让我朋友先交了一万块钱定金。朋友也是精明之人,当然要立个字据,也有转账记录。
后来房主推脱说这几天就搬家,让等一个星期,后来就联系不到房主。后来报警后才发现,房主做生意赔本,房子早就做了抵押,已经不能在再卖出去。别说这一万块钱,还有很多人几十万等着要钱呢!朋友除了报警也别无他法,这一万块钱要回来也是遥遥无期。
我们看一下房产中介在我们买房时候的作用:
- 1、提供***,指导买卖双方。房产中介因为他们是专业的卖房者,有着附近充足的***,可以根据用户的经济情况、个人喜好以及特定的需求等等,来推荐适合买家的房子。也会根据卖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买家,并根据市场提出合理的价格。
- 2、提供资金保证,防止被骗。我们在生活中交易的时候,资金保障是问题。像房子买卖,不像小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像我们买手机还有被坑的时候。但是如果有第三方或者有一个平台,就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举个例子,如果私下两个人交易房屋,买家先交给卖家定金的话,买家怕被坑。如果先办理手续的话,卖家怕坑。如果有房产中介或者其他第三方平台,保证金可以先放在第三方这儿,不就有保障了嘛。
结语:买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意见大事,也是牵涉到比较大的资金,不可草率行事。更不可为了省手续费,省去一些手续,导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结局。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你觉得二手房可以私下交易吗?赶快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我是土木工程硕士、房产领域创作者建闻君,喜欢的话就关注一下吧!本文为作者原创,在今日头条首发,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未过户房产案件审理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未过户房产案件审理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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