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资金监管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资金监管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用股东账户收款怎么规避风险?
一般来说,公司与股东最好避免有款项方面的往来!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和股东名下的账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怎样规避这种风险呢?
如果股东的账户用来收款,收到的款项为公司的收入,公司和股东之间签一个账户使用协议,在特定期间内规定股东名下的某某账户归公司使用,股东个人不得使用该账户进行个人消费或划转。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索要发票,说明对方是企事业单位,尽量协商付款方式为对方对公账户转给我单位的对公账户上,这样是比较规范的做法,如果客户是个人,不要***,可以将款项转至该账户,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告知财务部门进行收入的确认,无票收入也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款。然后在年末,将该个人账户内资金收入,转账至公司账户,因为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建议公司和股东之间做一个书面的协议,划分清楚比较好。
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人独资企业,无规范的财务制度,销售业务员上门收款或公司老板直接授意下属将业务收入款项汇入其个人账户的情况都比较常见。在法律上,企业与企业老板或员工属于不同的主体,而交易的主体是企业,如果将货款直接汇入对方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账户,并不表示与企业结清了债权债务。如企业向付款方主张债权;付款方可以根据过往交易习惯,收款账户户主在公司担任特殊岗位或为公司老板之父母妻儿,甚至老板本人,提出实际收款方构成表见代理;如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或证据不足,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所以说将货款转入对方的公司银行账户才是正确规范,并能保障己方权益的方式。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以及考虑交易的便利性,用私人账户结算企业经营资金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作为付款方不能因噎废食。“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付款方可以对交易流程提出规范要求,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律师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 如无签订正式合同,则可要求收款企业出具委托收款书,并签字盖章。(后附参考样本);
(3) 严格规范内部工作制度,要求负责付款的员工汇款对象只能是收款方通过以上方式确认过的账户,坚决杜绝基于个人的信赖,随意汇入私人账户,如有变更,则要求重新办理委托。
附:
致 XX公司 :
我公司名称XXX与贵公司发生的 XXX 业务,贵公司应付我司¥ XXX (人民币 XXXX 元 = )款项,我司委托 XXX (身份证号: XXXXXXX )代为收款,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此委托书有效时间为: 20XX年XX月XX日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非常愉快解答你的问题和提问,我来谈谈我的观点吧,因为对此类问题有很多的研究,针对这个回答,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所有钱必须受监管,严禁挪做私用,一但进行债权、债务核算,发现有挪为私用情况,轻则公司不受有限责任保护,公司股东有可能负无限责任。重则会被定义为挪用公款罪入刑。
二、税务部门核税是按公司帐的进项和销项核查,如果出现公帐外走帐,没相应[_a***_]凭证,有可能出见偷税漏税嫌疑。
三、银行对公转私走帐要进行反洗钱监管。当数量达一定标准,有可能进入司法调查。
相应的风险防法措施
但是现实公转私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大部分私企老板都这么干,因为钱放在对公账户受监管的限制太多,比如取现限制,用途限制,时间限制等,转到私人账户方便太多。
所以,一般做法就是,造工资表,奖励金,差旅费、备用金等名义提现,一般不要把公帐转到你朋友的私人帐号或法人帐号,也样追查起来就说不清楚
从公帐转私帐一般需要开证明的,就是证明这笔钱为什么转,需盖公章,比如说转给你朋友的劳务费,什么项目奖励之类的,领用人签字留下凭证,如果支付给非一般纳税人货款,则需开相应普票。
一般而言,转数十万的公转私账,还上了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大可不必担心,但是一年累积过多的话就要注意了。数量过多就会进入重点监控。
总之,公转私不如以前监管那么严格了,出现很多灰色地带,各监机构睁眼闭只眼,但各项监管的法律法规并没修改或撤消,所以还是摸着石头过河为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资金监管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资金监管风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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