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母亲不愿过户房产下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母亲不愿过户房产下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老了,房产给了儿子,现如今没住处,儿媳不给住,该怎么办?
您说的这种情况有,但是很少。大凡工人老两口,多数是独生子女,好容易孩子大了,平改住楼房了,孩子也要结婚了。没办法把楼房给孩子结婚住,老两口去租房住,甚至有条件差的到郊区去租房,图个便宜。这样老人有病有灾的,孩子离的远,指不上他们,他们又挺忙的,一年回来不了一两次,这老两口可是有苦难言了。
父母老了,房产给了儿子到自己想住的时候,却被儿子媳妇儿给撵出了。 这种现象真的是很尴尬,可以说作为儿媳妇儿的也真的是一个恶恶的人。对于这样的儿女,我觉得必须要上法院去起诉他们,倒是给不给他们房产,其实老人就是没有房产留给他们,他们也应该尽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法律要求的,如果说违背法律的要求,这就是在犯罪,不赡养老人,这就是违背一种社会的公德。对于这样的儿女,必须要有***的法律来制裁他们。所以我说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要回自己的房产,另一方面要***他们,让他们每个月都给自己抚养费,对这样的儿女,千万不能心慈手软。以后也不要指望他们养你的啦。就让他们掏钱,以后谁都不相往来。让他们自己去做事吧,这样的人这样自私,没有消息,我想社会上也不会受到欢迎,人们也不会喜欢这种人,你的儿媳和儿子一种咎由自取的丑恶做法必将会受到人们的唾弃,也会让他们受到人们的谴责,所以说不要理睬他们了就告他们去。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要是我是老人我就会按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首先我要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是不是自己的原因让儿媳不容我们。有时老人和年轻人确实会在生活习惯,说话聊天上会有代沟、生活中难免会有误会发生。我觉得要是可以调和的矛盾还是尽量去解决好。
2、其次儿子是最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人,不管怎么样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养大,乌鸦还知反哺,羊羔尚知跪乳。更何况我们还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这种事情就根本不应该让他发生,老人如果真不能和儿媳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儿子也必须有义务把老人住处安顿好。
3、最后我觉得老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该扬时还真不能怕丑。
以上是我对这个事情的想法,希望能帮到你。
我邻居家拆迁给了四套房子。老头去世,老太太怕将来哥俩闹意见,将房子给了两个儿子每人两套,结果,房子装修完两家儿媳谁都不让老太太住了,互相推辞,老太太欲哭无泪,自己租了间房子度日,每月3000多退休金,支付房租1000,剩下的2000元留作生活费和婚丧嫁娶的份子钱及老年病药费,生活挺艰难的。当时四套房子核价也得80多万,现在得核4到5百万吧。
谢谢邀请,看到此问题让人心寒,养儿防老就是以过时也不能过成这样了,对老人媳妇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应有,就是儿子不赡养还有房产在,以房养老也是可以的,还能不让暂住,这事过份了。现在儿媳妇以这样的话,那就只能用法律。要看老人把户名改变了没有,如把户名改成了儿子的那还真不好说,要是没改过用法律程序可以成为老人的。这就是现实的的儿子,媳妇,请老人们切记,三宝留好,让自己少受罪。(身体,房产,养老金)。谢谢
这世上真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妈妈吗?
这世上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妈妈!反正我活七十岁了没见过。
回答这个问题,不免产生一点联想。
单纯从动物本性说,都有繁衍后代延续种群的需要,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出于需要的本能,母辈对自己刚降生的小生命,必须小心呵护、哺育、培养,方能事功。
我们知道,有的动物为了下一代的出生和成长,甘愿奉献自身,大马哈鱼洄游产卵,历尽艰辛,到达目的地已筋疲力尽。产卵后,即自行结束生命。大马哈鱼一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洄游产卵,繁育后代,结束使命,悄然消逝。
还有一种蜘蛛,它产下的卵即以母身为养分,待小蜘蛛孵化后,啃食母体,后代成长是以母辈自我牺牲奉献为前提的。
上例,绝不是爱,充其量只是生存本能。无意把人和动物等同。可是动物的“精神”令人震撼,赞叹。
我是说,动物尚能如此,况乃人乎?
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动物,具有动物属性。但是,人是高级动物,至少在目前没有发现超越人类的物种。当然,培养自己的后代,是繁衍延续种族的需要。如果仅仅如此,那就“太不把人当人了”,人有高等智慧,人有其它动物没有的丰富情感,舔犊之情,情深似海。
那夏天发先生爱孩子吗,不爱的,他爱孩子那就是男孩子,女孩子他都不爱的,他都抛弃了他自己的亲生女儿,21年,都没有来过的,他是有了一个辛福的家,他会想那个女儿吗,他永远都不会,他都给女儿叫丫头片子,他就缺德沦丧,都是***男轻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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