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不宜提前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不宜提前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公证上明确房产死后给子女,子女提早过户后这个公证还有用吗?
问题说明确房产死后给子女,那么这个公证书应该是遗嘱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的生效时间是财产所有人去世之后,财产所有人活着可以变更遗嘱公证书(不过推翻一份公证过的遗嘱,需要用公证的方式才可以)。
1.财产所有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财产所有人活着的时候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包括出售给他人,也包括立遗嘱房产给指定的某一个人吗,子女是无法干涉的。
当然了,现实中这个话题就复杂了,如果子女的财产遗产分配不公,子女有可能会吵闹的!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题目提到提前过户,应该是财产所有人(父母)在世的时候去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出售给子女的登记过户手续(也有可能是赠与手续),过户后,房产就归子女所有了。
2子女已经得到了财产不需要继承了
你好,我是学法律的,对公证这块也比较了解,很乐意为你解答。你所说的房产公证,应该是父母在生前去公证处做的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表明自己死亡后把房产给谁,此遗嘱公证只有父母(立遗嘱人)死了才发生效力。如果父母亲在死亡之前把房子就提前过户给子女了,或者把房子卖给其他人了。那就是父母亲(立遗嘱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撤销了遗嘱,那公证遗嘱就无效了。最好是父母亲(立遗嘱人)去公证处把遗嘱撤销掉。
二手房交易中,过户前能否提前支取首付款?
二手房没有过户是不可以提取首付的,如果要提取首付的话,就违约了,因为在没有过户之前,合同已经签好了,是不可以随时随地提取首付的,所以说二手房虽然还有没有过户,但是合同已经签了,是不可以提取首付的。
老赖提前过户房产,我能追讨吗?
这要区别不同情况而定。由于你提出的问题太笼统,我也只能原则地回答:如果过户的对方属于善意第三人,因为法律要优先保护交易安全,这种交易算是合法有效的,你不能追回可用于执行的"老赖"的房产,但可向"老赖"讨赔,包括申请强制执行"老赖"卖房所得的价款。何为善意第三人?就是对方一不知这是为了逃避债务,二也是以正常价格通过正常渠道购得,过户的程序也无问题。但出让人无偿赠送他人房产的,取得方因没有付出正常对价,虽为善意,但因其无损失,也不需要保护,故可追回房产。通过分割财产方式转移房产的,即便善意,一般认为分割无效,可以追回。例如丈夫欠债,为了逃避执行,与妻子离婚,把房产全部或大部分割给妻子,即便妻子不知内情,也可将房产返回共有状态。因为这种分割对内有效,但对外是无效的。如果对方非善意第三人,那可无条件追回房产,损失由非善意第三人自担。所谓非善意,就是明知(包括已知和应知)所购房产系对方为逃债而出让,仍予购买或接受。不是通过正当渠道并以明显低于正常价格购买的,一般可以认为属"应知"。
在你追讨前完成了过户手续的,你无法追讨
但是如果你发现有迹象表面他要转移资产,你可以紧急申请法院查封冻结起房产交易
对于你追讨前的刻意转移资产的行为,你也可以向***申请追加他恶意转移资产罪名
但是,审判起来,有一定难度
你开头说了老赖,那么老赖这个定性是你自己定的,还是***已经判决他还款,他拒绝执行的,你要说清楚才行
如果已经判决,或者真在审理中转移房产的,就是罪加一等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不宜提前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不宜提前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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