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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2010年6月交房,直至现在2011年7月水电还没到户,该如何办...
1、所以这位租户如果一个月前就给房东打招呼并交足了房款,那么现在搬走就不应该成问题。否则如果没有提前打招呼,现在就搬走,那就给房东造成了半个月的租金损失和不知多长时间的空档期,房东完全有理由扣下你这半个月的租金(如果是月初交房费)和押金,用来冲抵毁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你好,合同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特备是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出现质量瑕疵。交付时间逾期。你所说的房屋本身质量没有出现问题。是可以交付房子的。但是有关于水电部分、供气供暖部分并不是房屋的构成部分,但是作为合同内容义务人应当遵守约定,否则为违约。
3、租用期限4年,即:从2007年8月1日起到2011年7月30日止,收费年限从2008年8月1日起。只交三年的。 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计叁仟元整。签定合同时一次***清。 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觉修复或更新。
4、在没有交房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现在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房产证,是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的组合。不动产证和交房不交房是两个概念。不动产证未交房当然可以办,交房是开发商交付商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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