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但已***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在借方)盈余公积(或在借方) 注: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即上面说的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
1、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
这是因为企业管理层一般具有虚增利润的动机,投资性放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说明该房地产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更能可靠反映其实际价值。
而若在此时由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只会存在于房地产市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下该房地产还是存在公允价值的,反而会存在管理层利用计量模式的转变进行盈余管理的嫌疑。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
1、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但已***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在借方)盈余公积(或在借方) 注: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即上面说的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
这是因为企业管理层一般具有虚增利润的动机,投资性放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说明该房地产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更能可靠反映其实际价值。
而若在此时由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只会存在于房地产市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下该房地产还是存在公允价值的,反而会存在管理层利用计量模式的转变进行盈余管理的嫌疑。
为什么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房地产和存货时折旧不转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房地产和存货时,折旧不转折就是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出租时,***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只通过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来确认新的账面价值,所以转自用房地产和存货时就没有折旧账户。自用时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如何处理?
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转换日账面价值差额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其他综合收益在房地产处置时转当期损益。房地产转换时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转换时如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分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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