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被人私自拿走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被人私自拿走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继承人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会有法律效力吗?
一种情况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利用自己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便利条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而被继承人由于意志不清、依赖该被继承人生活等原因,对此不闻不问。被继承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发现被继承人的房产已经过户,才知道自己的权利收到损害。这时其他继承人应当怎么办呢?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的房屋过户应该属于赠与,那就要审查赠与是否成立,有没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过户时手续是否齐全,如果赠与不成立或者过户手续不齐全,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房管局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收回已为其颁发的房产证。然后再***请求分割遗产。这里需要分两步走,前一个是行政诉讼,后一个是民事诉讼。另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遇到这种情况,其他继承人可以在得知自己权利收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提***讼要求分割遗产。
继承人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会有法律效力吗?
一种情况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利用自己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便利条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而被继承人由于意志不清、依赖该被继承人生活等原因,对此不闻不问。被继承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发现被继承人的房产已经过户,才知道自己的权利收到损害。这时其他继承人应当怎么办呢?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的房屋过户应该属于赠与,那就要审查赠与是否成立,有没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过户时手续是否齐全,如果赠与不成立或者过户手续不齐全,则可以向******请求撤销房管局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收回已为其颁发的房产证。然后再***请求分割遗产。这里需要分两步走,前一个是行政诉讼,后一个是民事诉讼。另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遇到这种情况,其他继承人可以在得知自己权利收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提***讼要求分割遗产。
车辆被他人私自过户?
汽车是可以更换车标的,当然可以。
根据目前法规,更换车标之后不得进行变更登记,换句话说你更换车标之后,车辆就无法过户了,而年检时也会因为车辆信息不符而无法通过。
至于为什么这么规定,我认为只是懒政。
毕竟,
目前法规允许更换车身颜色
。而对于不认识车牌的人,至少会认识车身颜色吧?车身颜色在辨识车辆方面起着比车标更重要的作用
,车辆的车牌号在辨识车辆方面也起着比车标更重要的作用。连车身颜色都允许改,却不允许改车标,这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道理。在车辆颜色以及车牌号这两个明显因素前提下,拿车辆辨识为理由禁止更换车标并不合情理。所以简单的说:这个法规并不合理。目前的各种解释都并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被人私自拿走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被人私自拿走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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