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起诉执行后房产能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被***执行后房产能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执行人在立案前房产已经过户还生效吗?
在***前已经过户给别人的财产,财产的归属权已经发生变更,案件审结后法院不会对转移后的财产强制执行。但如果被证实是因逃避履行判决结果的隐匿财产行为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过户后强制执行,并可,以隐匿财产罪对相关当事人予以法律处罚。
执行异议申诉后房子如何过户?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执行裁定书、异议申诉申请书等;
其次,房屋所有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最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核实申请材料并出具新的产权证明,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过户过程中,还需按照当地相关法规缴纳税费。
1、案外人向人民***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人民***对执行异议作出了裁定,仍执行了相关房产,那么案外人,应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管辖地为执行***。
2、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将被执行人列为第三人。
3、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及时要求执行庭对执行异议申请作出裁定,并根据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如何向***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过户?
可以凭***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也可以给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执行后房产能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执行后房产能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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