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营销广告禁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营销广告禁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一定要兑现吗?
新的房地产相关法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约束越来越严格,包含对于特殊词语的限制(第一、最等)、未形成事实的规划不得进行宣传、不得承诺收益回报率等。以开发商名义刊出的宣传内容,视为邀约邀请,如开发商未按宣传材料执行到位,可视为虚***宣传。购房者可提请房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介入调查,明确其违法责任。同时,购房者也应对宣传材料进行甄别及印证,如:
2.规划(地铁、商场、公园等),向当地发改部门,住建部门问询
在购房过程中,忌讳冲动消费,多看多听多问。
中国广告法律不健全导致大多数都不会兑现,而且售楼广告不一定是开发商去搞的,都是由代理商去做,所以如果在买房时真要对售楼广告较真起来,最终也是互相踢皮球,谁也不承认。广告最后都会打印有非常非常小的字“最终解析权归开发商所有”等等免责字样,买房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一切以合同为准。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营销广告禁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营销广告禁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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