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过户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过户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过户和协议过户区别?
二者区别是:房屋过户和协议过户内含外延不同,房屋过户分正式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和协议过户,其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是正规渠道,受法律保护,协议过户是通过签订协议购房,是不能正式过户的房子适合的。
答房屋过产和协议过户的区别在于房屋过户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和领证手续。而协议过户是买卖双方自行协议过户,不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也拿不到过户后的房屋证书。
到期借款转化为购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首先,要终止借款合同,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关于这一点,最高法有指导意见: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通俗一点讲,就是说,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把借款的本金利息结算清楚,而且要排除非法利息合法化。就是说,要对账清楚,期限届满究竟本、息合计是多少,一定要确认清楚。
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需要具备,否则,影响合同的成立。
还有,借款本息与购房款的结算,要清楚具体明白。
借款本息结算清楚后,购房款要结算清楚;两项比较,多了怎么退,少了怎么补,要清清楚楚。
最后,商品房出卖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具备,这一点不容忽视。
就是说,作为拿商品房来抵偿借款本息的债务人,应当是开发商,要有商品房出卖人的主体资格,否则也影响合同的效力。这一点不容忽视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地址错误?
建议将地址更正一下,否则从法律上说存在风险,因为这是不同的两套房子,如果你要求卖方将正确的房屋过户给你,他可以拒绝给你过户,因为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他是卖给你另外一套房子,只不过这套房子他可能没有处分权,因此,最后可能认定这份买卖合同无效,你只能要求卖方退还你已经给付的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而不能要求过户房屋,如果卖方又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或者说房价涨了,他又不想卖了,此时就会出现你无法要到房子,且房款都有可能无法要回的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过户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过户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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