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管理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管理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有权扣押我的房产证吗?
莫名其妙的问题。房屋中介是两头撮合,他知道有人想买房子,有人想卖房子,促成双方成交,然后再从中提点劳务费罢了。成交的最终结果是房屋过户,不管是现款,还是按揭,必须是卖家拿到全款之后才会配合房产过户。房产过户需要买家和卖家都到房管局交易大厅,本身不需要中介,但是中介怕人家完成过户后不给他佣金,或者是私下联系,绕开中介,这个在房地产交易行业有个术语叫跳单。曾经见过中介拿刀捅死买家的案例,就是跳单引起的。所以中介就想法子了,比如说你要把房产证给我,以证明你是真心想卖房子,我才可以给你介绍潜在的买家,也是无奈之举。其实即便房产证原件给了中介,只要声明房产证丢了,挂失,可以重新补办的。从法律意义讲,即便房屋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扣押房产证,也仅仅会给房屋过户带来一点小小的障碍而已,并不会阻止房屋的过户。
所以,人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中介也不容易,也要养家糊口!
其实这个不叫扣押,叫暂时保管比较合适!因为已经签了合同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生效了作为居间方是要保证双方的权益的,比如说签了合同后房产证还在业主手上的话会有两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怕业主与别的客户再签合同这样造成的后果非常的严重(一房多卖)二,签了合同业主再拿着房产证去抵押贷款怎么办?这样的话买家的定金就打水漂了,打官司?起诉?为了避免这些事情一般居间方都会暂时保管房产证!
首先,你要明确一点,中介的职责是干什么的。明确了,这个问题就没必要说了。如果不明确中介的具体职责,可以参考一下我说的这些。中介职责是帮买卖双方找到合适成交对象,然后是撮合双方成交。成交以后,也就是签过合同后,中介的职责就要充分发挥了,保障业主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保障客户的资金有保障,顺利的买到房子,这里不能用扣押这个词。正确的是你收了客户的定金,都是在中介的操作下交易的,那么客户定金付出了,中介就要起到保障的作用,只能保留业主的房产证。保障双方的公平。所以这些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一个交易流程,没什么疑问的。也不会有不公平的地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买方迟迟不肯配合过户,合同未约定办理时间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你仔细分析一下你的买卖合同,看一下你的权利即何时有权收取首付、何时收取第二笔房款,对方是否使用贷款,若使用***,银行是否已经承诺放贷等,尽管你们的合同没有约定何时过户,但你可以发书面函告【最好聘请律师发律师函】敦促对方递件交易,经过上述分析与发函,若对方仍置之不理,你可以诉上法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前提是买房人已经支付绝大部分房款】,或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买房合同上写3年内可以拿房产证,正常吗?
你说的买房合同上写3年内可以拿房产证,不知是签订合同后3年內还是交房后3年内,如果是交房后3年内拿房产证,这肯定是不正常的,即使是签订合同后3年拿房产证,时间也太长了,因为土建施工也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规范的、且能在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后三个月即可办理房产证,即现在的不动[_a***_]。开发商答应在交房后3年内拿房产证,估计这家开发商是一般的房地产小公司,在资金上实力不够,有可能将这块商品房住宅用地已用于抵押融资。如果这样的话,你买房的风险太大了,届时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管理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管理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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