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调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调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更改房产备案登记?
具体过程如下:
2,变更登记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到时候会提供一个资料清单,按照清单准备资料即可。
4,贷款问题,需要咨询银行,每个银行的要求都略有差别。但都会提供一份资料清单,照着准备就行了。
房屋买卖新规:“即将取消公摊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对此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第一,这个只是征求意见稿,从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定稿。一个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出台有着严格的规范性程序。所以现在并非定稿,并非就已经确定将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所以最后能否敲定还尚不确定。
但不管怎么说,住建部发出征求意见稿,就已经释放这样的一种信号。
第二,从表面来看,***用套内面积计价,所见即所得,是更符合购房者的权益。但与民众有关的应当是交易价格,即使房价,或者与房屋面积计价有关的费用。
正所谓买的永远不如卖的精,上有政策,开发商就有对策,羊毛最终还是出在羊身上。而现在房屋公摊的面积各不一样,在房屋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必然导致房价上涨,是否进一步推动房价上涨的表面浪潮!
更重要的一些以房产面积进行计价的收费项目,比如物业费、供暖费等等,是否也应当在不调整价格的情况下相应降低。
简单几句话吧,国家政策,不敢多言。
有首歌唱的好“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那套房子就在那儿,还是那套房子,不论你怎样计算房价,在当前“地产经济”下,价格(总价)还是那个价格(总价)。
一块地皮经过招拍挂后,价格实实在在摆在那里,原来按套外定价,一百平米的房子,一万块一平米共100万,刨除公摊实际到手70平方米,合每平米14285.7元。现在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直接按14285.7元一平米售卖,总价还是一百万。——开发商绝对不会赔本赚吆喝,还按每平米一万元售卖,70平方米的房子只卖70万。
如果说有没有啥好处,就要等政策后续跟进了,如物业费收取标准、取暖费收费标准、房产购置税征收标准、公共维修基金会不会发生相应调整就不得而知了。
还有能让群众感受到不同的是,房产证(不动产权利登记证)上的面积描述方法改变了。
所谓新规,即取消房屋公摊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其实只是调整了房屋销售的计价方式,对购房人而言,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实惠。计价面积缩小了,交易单价自然会上调,房屋总价还是原来那个价格水平。包括维修基金、物业费、取暖费等,也必然会相应上调计费单价。不要寄希望于开发商及有关单位和部门会牺牲自身利益让利于民。调整房屋交易计价方式的唯一目的和作用,是使房屋销售单价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的交易价格水平,有利于经济学统计和研究。
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对购房者来说,很难说是利好还是利空,现在来看,一切尚为时过早。
先看产品。按照套内面积交易,那么公摊部分将由开发商来埋单,如此一来,没有强制要求的公摊部分,比如入户大堂、公共走廊等,将会缩水,大堂很可能出变成门洞。毕竟对开发商来说这都是钱啊。
再看价格。在限价形势下,很多开发商利润微薄,再把10%-30%的公摊除掉,注定是要赔本的。
赔本的事,谁愿意干?也就是说,房子的单价不提升是不可能的。那只要因为取消公摊而致使单价提升,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对购房者来说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关系。
最后看***的税收。如果税收也按照套内面积计算,那么在单价不提升的情况下,税收就会减少,这显然并非***的初衷。
因此,把***税收因素也考虑进去的话,那么开发商一定会通过提升单价的方式,将损失的公摊部分的货值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至于提升的幅度,简单粗暴的说,就是公摊率。此时,即便***限价,指导价格也会有所放松,允许上浮的吧。
产品、价格、税收,似乎不管在哪[_a***_]面,对购房者来说都没有什么利好,只要总价没有减少。唯一的利好可能也就剩下,以后购房将更透明一些,购房者不再担心自家的得房率问题。
好事儿,买的房子面积132平米,公摊面积33平米,实际套内面积99平米,但物业费、暖气费都是按照132缴费,连没有暖气的楼道都要缴纳暖气费。国家政策中没有明确公摊面积上下限,给了开发商很大的寻租空间。重庆是按照套内面积销售房屋,同样套内面积,重庆的房屋就要比其他城市大许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调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调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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