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原房主不配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原房主不配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但现在房主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
中介是居间方,不承担责任,但有义务配合合同主体守约方解决此事。解决办法
1、让中介公司斡旋协调,能履约就履约;
2、梳理合同内容起诉,你可以主张定金双倍返还或者承担总房款的百分比,只能主张一项。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房东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是房东的原因,则中介不需要承担责任;若因中介未如实地报告有关事项而造成房东拒绝办理过户,则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中介服务的完成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志。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卖方房产权证查档完成,中介过户经办人、买卖双方就会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之前,如果房东觉得房价卖低了或感觉过户税费“各付”吃亏了,房东会拖延甚至拒绝办理过户,但是,只要超过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东就构成违约。
若房东涨价而买方不愿以上涨的房价成交,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买方可要求房东退还买方所交的定金并赔偿损失。
若买方提出以原合同成交价继续履行合同而房东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讼,要求房东配合过户。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必须将了解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向委托人(房东或买方)报告,如果中介方故意隐瞒相关事实或提供虚***情况,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中介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买方缴纳社保还差3个月满两年,按当地限购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方未告知房东这条重要信息,造成延期三个月才能办理过户。房东急需用钱做生意,但要三个月后才能拿到钱款,房东拒绝延期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中介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中介撮合二手房买卖时,应更多的了解买卖双方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深入的核查,如实地向买卖双方报告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否则,中介方承担责任。
如果交定金双方未明确约定过户时间,中介不需要承担责任,签二手房合同后期涉及过户业主时业主不配合也时常发生,要是房价大涨,业主又不配合过户,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关键是看业主心情了……
正常中介也会给时间限制,中介为了快速拿到佣金,巴不得大家当天办完所有手续,免得夜长梦多。除非是个别业主有别的想法。
一:交定金前双方有约定过户时间
备注:添加补充协议
在双方在约定x年x月x日前时间内办里完过户手续,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约定时间配合过户,那么视为违约,违约者定金不退或者赔偿2倍定金。
任何争议纠纷要根据签订的居间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内容而定,例如有无约定的办理过户时间节点或者条件,如果有,卖家违约要承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中介公司有无责任要看是否履行其约定的职责,例如协助买家催促卖房履行协议等行为。主要责任还是卖家。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房主来不了可以委托代理人,并[_a***_]公正代理书,需要房东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
如果买卖房屋的不是房主,既房子产权所有人,则房子不能进行过户,必须找到房主,并且和房主商量一起办理过户,才算真的转移房屋产权。
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房屋主人,也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去办过户,应该向***诉讼,要求房主履行义务,一起办理过户。
另外,双方必须签订合同,经房地局认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过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原房主不配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原房主不配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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