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原房子赠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原房子赠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已赠与对方为啥还显示有房?
因为你是赠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会显示名下还有房产,只有把房屋产权人的名字更改成另一个人的名字,才会显示名下没有房产,赠与给过户还有区别的,赠与是书面上公证等手续,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就是对方的了,除非是产权人更换给另一方产权人
赠与房产的最新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4、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
2021年最新的赠与房产的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第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父母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后还可以要回吗?
1、如果房产赠与子女,且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子女已经通过市场渠道出售、抵债给其他人的,房产不能要回了。如果赠与合同负有义务,可以依据赠与合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
2、如果子女还没有处置房产,你可以依据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撤销赠与,或者诉讼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3、如果子女将房屋抵押贷款,处于抵押状态,你暂时也不能将房屋要回。如果后期贷款逾期,被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处置,房子也不能要回了。
4、房子一旦依法过户到子女名下,能要回的几率就成疑了,至少已经不受原产权人控制了。如果子女生意失败,对外负债累累,想要回房产,保护房产,而房产又处于抵押等权利受限中,基本无望保护房产。
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原房子赠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原房子赠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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