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前悄悄将房产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前悄悄将房产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和前夫***离婚后买房,写在他名下,后面他把房产转让给他人,我不知情,我能追究吗?
首先明确一点,法律上并没有“***离婚”的概念,这只是通俗的一个说法,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即,你们已经离婚了,并且这套房子,名字也是他自己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并且,对于他后来把房产转给不知情的他人的情况,在法律上讲,叫做“善意第三人”。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买房子的人是不知情的,同时,房产证也是你前夫的名字,那么,这个买房的人,完全是合法购买的。但至于你现在能不能追究,以下为解释:
你能追究的情况:
(1)非善意。这一点需要你去找对方买房是知道你们是“***离婚”的状态。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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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办离婚登记,即便双方主观认为是***离婚,事实上也已经不具有夫妻关系了。离婚后,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没有特别约定,可视为一般共有。您如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额,可以主张男方给您折价赔偿。
这个主要看双方对房产的归属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你对此可能享有相关权属,那么在对方擅自转让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其责任。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看是否有出资,据此可以主张相关权益。
您好,感谢您对法务帮的信任。
根据您的情况,虽然您和前夫之间是属于***离婚,但对外来看,您们之间是属于离婚状态,因此,在离婚后共同买房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但是,因为房产证登记在对方名下,对方有权出售房屋,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房子归对方所有,并且不需要经过您的同意,双方所签订的购买合同合法有效,而您有出资共同购买的部分,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不能追究的。有以下这么几点,一是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只要离婚了不管是登记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意味着夫妻之间人身关系的终结,从离婚这个时间节点开始,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二是离婚后买了相应的房产,并且房产写了前夫的名字,因为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也就是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情况下谁就拥有这个房产的处分权,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有婚姻法的特殊规定就另说另议了。他把房子转让给他人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三是,如果房产在购买过程中双方共同出资了,如果有相应证据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将卖房的钱款进行相应的分割,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除非对方承认,要不很难主张权利的。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
离婚后,离婚协议房子判给女方,但后来男方悄悄把房子卖了?
如果买房的手续完备,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而且是以市价卖出,那么法律是保护房屋买卖关系的。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购房款。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或者以明显的低价卖方,那么女方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婚后偷偷买房离婚会被发现吗?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问题,真的不太愿意回答,因为这样的问题,总是让人感觉有点心术有点不正的意思。
我觉得法律分析跟现实生活还是应当贴近的,不能光光分析法律而不顾情感,特别是婚姻关系的情况下。
对于这个问题,你非要这么问的话,那我只能说,如果你能够做得天衣无缝,让对方配偶不知道你在婚后买了房,也不知道你有这么大额的财产,如果她离婚的时候不知道,确实有可能无法分割。
但是我觉得谁也不会笨到这个程度,而且有一句老话说的好,纸永远包不住火。就算当时离婚的时候人家没有发现,等离完婚之后,人家发现了,依然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
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不要让对方配偶发现你买房子呢?如果你是顾虑这个房子是父母出资的,那你完全可以登记在父母名下,这个倒也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这就是你的财产,你不想让对方知道,那么这摆明了就是有离婚的打算了,如果夫妻之间还要这样算计,还要这样背叛的话,那我真不知道这今后的日子还要怎么过下去。
如果你有难言的苦衷,或者是对方对你不忠,你觉得不想让她分走你的财产,那我就劝你婚后不要买房子,而且如果婚姻已经危机到这种程度,再这样演戏过日子,你觉得还有意思吗?
感谢提问:首先婚后偷偷买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的,毕竟婚姻需要二人共同经营,共同努力的。1、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俩人要互相信任,如果夫妻直接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那么婚姻很容易支离破碎;2、就是买房子是件大事,更何况现在[_a***_]这么高,即使出个首付也不是小数目,很容易被发现,被怀疑。即使没被发现未被怀疑也会因为造成自己单方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
其次,如果两人之间已经出现了问题,觉得快过不下去了,出于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偷偷买房,那么一旦离婚,只要对方多个心眼,到房管中心一查就能查出来,到时你会处于更不利的局面。因为如刚走到离婚的阶段,互相撕破脸皮了,人性中最“恶”的那一面,所以不建议题主偷偷买房。
我有一个朋友婚后也是不幸福,和题主有着同样的心理,偷偷的买了一套房子 但她用的是父母的名义买的。所以至今为止没被发现,但前提是兄弟姐妹们之间要关系好,另外最好在离婚后几年内把房产还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免在旁生枝节。(她之所以能偷偷买房不被发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他们夫妻是AA制,各自经济自由,不受对方控制,但这也是他们离婚的导火索之一吧。所以我对AA制关系夫妻的感情非常不看好。我身边居然好几个都是这种情况,很不明白这样的关系是如何走入婚姻殿堂的,不建议有AA制男女情侣的人结婚)
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真心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对家庭负责。自己好了,孩子的幸福才有保障,父母的晚年才能安享……
会的
一般来说,当事人带上自己的“三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即可去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下称“房管部门”)调取配偶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信息资料,即使是不知道具体的房产地址等信息也是可以的。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带上***原件去民政局调取当初结婚的登记资料。
如果连***都没有,可以去当地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办理临时***应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前悄悄将房产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前悄悄将房产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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