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亲的房产继承还是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父亲的房产继承还是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房子是父亲名,父亲去世房产是不是就变成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的房子是继承好?还是过户好?
- 过世父亲名下的房产能不能不过户,等母亲去世后再由子女继承?
- 父亲私自决定把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儿子,两个女儿如果不同意怎样?
- 父亲过世母亲改嫁房子归谁?
房子是父亲名,父亲去世房产是不是就变成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绝对是一种来自于我们传统观念里的说法!即使儿子是独生子这房产也不一定就能属于他,因为还要看他父亲的父母是否还在世,还有他的母亲,如果有任何一方在世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在法律的角度上说就不能单独属于儿子的。如果他不是独生子女,那么其他的姊妹都有继承权,更不可能属于他独自继承。
记得赵忠祥老师去逝前曾把他的几亿家产立遗嘱给他的孙子,有人说他是怕儿媳分他的家产,你不访也用这种方式把你父亲的房子只写你儿子的名字,这样不管你和你妻子有什么事,妻子应该分不到你儿子的房产。具体法律上的问题我不懂,只是建议!!!
房子是父亲名,和房子是父亲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房子是父亲名,是说明房子产权是归家庭共有,仅仅是按现在农村风俗,一家人的房产证,仅仅只写上户主一人名子。房子如果是父亲的,则说明房子即是父亲个人财产。如果父亲去世,房子算遗产的话,房子系家庭共有,父亲的遗产部分只有家庭人口分之一。房子属父亲一人,整个房子才可做为父亲遗产。
如今所说遗产继承问题,父亲去世,遗产只有儿子是第一继承人,而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所以,儿子所得到的继承财产,按现在法律是归儿子自有财产。如同媳妇儿得到娘家的继承财产,归儿媳私有财产一个性质。
***若现在夫妻离婚,儿子所得遗产部分因只属儿子听有,所以是不会被分割给媳妇的。只能分割其它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在父亲名下,***设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只有一个儿子,在这样情况下父亲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房产就由儿子一人继承。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了财产包括继承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可以分割。但不会拿去一半。
您好!
法定继承情况下,儿子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有三种处理办法。
这里借用几个法条,来解释一下上述结论:
我国《民法典》婚姻编中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的房子是继承好?还是过户好?
房子继承好还是过户好的问题,这是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现在我来回答你。
如果房子在父母名下,房产证满两年***用买卖的方式最好,因为老证花不了多少钱,这样免得在以后为财产的问题不愉快,特别是兄弟姐妹多的。
房产继承的条件必须死亡后才能继承,继承国家已经明文规定要交继承税,在今后你要卖房子的时候要缴纳评估价的20百分之的继承税,有的地方没有征收继承税,多数城市都在征收这笔税,所以建议你自己过户,免得以后麻烦。
过世父亲名下的房产能不能不过户,等母亲去世后再由子女继承?
过世父亲名下的房产能不能不过户,等母亲去世后再由子女继承?
这种事情,能早处理的话,还是早处理为好,否则,处理晚了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举例说明这个问题:
某A、某B是夫妻,名下有一套房子,系妥妥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育有四个子女C、D、E、F。某A有一个老父亲某G,丙有三个子女H、I、A。
本来AB的房子准备以后给四个子女C、D、E、F平分,但是某A在其父亲某G前边去世了,过了两年某B去世。
AB去世后,摆在眼前的是这套房子的处置。但是问了一下公证处,处置这套房子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难在哪里?
房子是AB共同财产,A去世以后,继承人有配偶B、老父亲G、子女CDEF。后来老父亲G去世,那么他的份额有其三个子女H、I、A继承,A的份额由子女C、D、E、F继承,麻烦在于H、I早已去世,并且他们的子女都在外地,目前联系不上。
根据现在公证处的说法,要处置这套房子,必须找到H、I在外地的所有继承人。
按目前的情况,把这些在外地的,以前从来没联系的H、I的所有继承人查明并找到、召集在一起商量房子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问题。
所以说,房子的问题,处理完了,有时候会非常麻烦。
当然是能的。
本题中说父亲过世,等母亲过世后。再继承父亲名下的房产。可能是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只有他的配偶和子女了。又或者父亲有立下遗嘱,他名下的房产由子女继承。
为了怕母亲感到伤心!子女决定还是等母亲过世后。再来继承父亲的房产并过户。
但是,我不知道过世的父亲名下的房产是属于父亲婚前的,还是婚后的。因为,本题中没有提到。
如果,父亲名下的房产是婚后的。那是与母亲的共同财产。父亲不能擅自作主把他们的共同财产指定由某一个人继承。如果母亲不知情,那就变成无效遗嘱了。除非,是在母亲的同意下。
我这里前提指的是父亲的继承人只有他的配偶和子女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没遗嘱的情况下,他的遗产由他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子女想等母亲过世后,再来继承父亲的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要母亲只有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继承。
如果,父亲和母亲还有其他继承人在。也就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或者父母的养父母或者父母还有养子女。这些人都是可以作为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人,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然没问题。继承这个事看着挺简单,但是在法律问题实务操作中是比较复杂的。
根据新民法典有关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且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当然,这还涉及到另外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要遗嘱必须具备法律效力。
举例,老王跟老伴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还有一个儿子。老王过世后,按法定继承的话,其老伴跟儿子要怎么继承呢?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老王跟老伴共有的价值200万的房子,老王实际上只占了100万,老王可被继承的房产只有100万。
其老伴跟儿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这两个继承人平分老王这价值100万的产权,各占50万。
也就是说,这价值200万的房子,其老伴占了150万,其而已只能继承50万。当然,不动产证上不是写各占多少钱的,而是记载这房产共有人各占多少份额,在上面这个例子中,老王的老伴占有份额四分之三,其儿子占四分之一。
如果老王的老伴也过世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儿子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时候,整个房子的产权就完全属于其儿子了。
可以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一方又没有发生新的婚姻关系,房子产权正常由其子女继承是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答复你。你父亲去世了,你母亲还健在,现在的不动产权证和原先的房产证。都是夫妻共有。夫妻共同签名。共同办手续。每个环节,都有夫妻。二人的签字。有你母亲在。你母亲就是不动产证的所有人,没有过户这一说。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所以老人一定要把这些事搞明白。这个案例里,舅舅姨妈分走70万,他们会感谢死去的姐姐吗?他们不仅觉得自己应得,而且还对不懂事的外甥骂骂咧咧。这就是有些人的嘴脸。所以,宁与外鬼不与家贼。
父亲私自决定把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儿子,两个女儿如果[_a***_]意怎样?
按法来讲,男女平等,父亲的财产儿子女儿都有继承的权利,如果父亲不争得女儿的同意私自决定把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完全可以要求父亲把房子重新改回来,如果父亲不同意,女儿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不过农村的传统习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都是把财产给了儿子。像这样的情况,女儿一般不承担父母的养老问题,即使在父母的养老问题上做出点贡献,也是报父母的养育之恩罢了。
这个做父亲不懂法,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这个父亲只能把他的那一份财产可以过户给儿子,他们母亲的那一份父亲没有权力分配,三个子女可以分割他们母亲的那一半财产
以我有限的认知。如果父母都健在,又是多子女,父亲决定将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至少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两个女儿与母亲去公证处签自愿放弃自己应继承的那部分房产份额的公证书;然后去房产局将所放弃的房产份额过户给父亲。再由父亲过户给儿子。仅供参考!
这个房子要看是不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他个人的财产!婚后,过户给自己的儿子,也是无可厚议的。属于他个人的财产,他是无权做决定的。即使,两个女儿不同意。对她们父亲做出的决定,也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这个父亲的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私自过户给儿子。那两个女儿不同意,也是有理由的。只要两个女儿和他的妻子不同意过户。他的父亲也是不能过户夫妻共有的财产给儿子。除非妻子和两个女儿鉴字放弃了房子的继承。儿子才能过户属于他父母的共同房子。
另外,还要看母亲是否也同意房子过户给儿子?如果,父母都同意了他们共同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那两个女儿也是没办法干涉的。因为,属于父母的共场财产,他们有自主支配权。他们想给谁,也是他们自由。法律也是支持他们拥有自主分配权。
两个女儿不同意!只能从她们母亲不同意过户给儿子入手,其它的也是没有办法!
本题中还要主要看是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是否同意也把她份额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两个女儿不同意,也只能争取母亲的那一半房产。还要看母亲是否同意把自己的那一半给她的两个女儿?
父亲的那一半,他愿给儿子。两个女儿是没办法干涉的。
知我了解相关父母财产的分配权,大致就是如此。想知道更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请咨询更资深的相关法律律师。
谢谢邀请[作揖]。
依法,父亲的做法不对,《继承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配偶优先享受,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父亲无权将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处置,违法;
依理,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义务,也是责任。父亲理应公平对待每一个子女,有人说我自己的东西想给谁给谁,实际上是违反法理的;
依情,父亲可能感情上偏向儿子,但父女之情同样不能隔断,父亲做的这件事,很多人认为是人之常情,岂不知已经伤了女儿的心;
依法治国,家也一样。
父亲过世母亲改嫁房子归谁?
第一、父亲过世,在你父亲过世那一刻继承就开始了,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继承之日起二年内可提起诉讼,你未成年,20岁生日前都可以去***你母亲分割遗产,如果你爷爷、奶奶、你兄弟姐妹都还在也是原告;
第二、你父亲过世,你不知道还有这一套房产,那么追诉期可至你父亲过世那一天起到20年,重点是你已经知道了,这一条就没用;
第三、你母亲和继父结婚,你继父户口搬迁过来,不管过了多少年,房子都没有他的一分一毫份额,除非你母亲和他签订协议,但那也只能是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对于你的部分是没有处分权的,顶多有监护和看管;
第四、生前未立遗嘱,如果你爷爷奶奶在你父亲之前去世、你有没有亲兄弟姐妹或继养兄弟姐妹,按照顺序继承你只有那套房子的四分之一,如果立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来,但那也只是原本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
您好!
首先提示一下题主:房子的继承权,跟户口、户主没有关系。
题主父亲去世之后,这套父亲婚前财产的房子,在法定继承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母亲、题主、爷爷奶奶(如健在)。
以下分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继承人的确定
按照目前我国有关继承的相关法规(可详见《民法典》继承篇),继承人的确定,有三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三种方式从优先级上,依次增强。
- 如果题主父亲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这套房子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没有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题主的情况,不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子女。这三类角色,具有同等继承权,原则上均分这套房子。
所以,题主不必担心户主、户口成员变更对继承权的影响,在一个户口薄上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反之,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人,也不一定没有继承权。
提醒
适当延伸一下,仅做提示,别无他意:
***设为法定继承,母亲继承了父亲的部分房产。因为题主母亲再婚,同样,如果按照法定继承,万一今后母亲百年,那么她的遗产也将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中,就包括了再婚配偶。
所以,在当前这个阶段,建议题主与母亲抓紧商议好关于这套房的继承办理问题。有两个目的:
- 第一,让房子变成“有主”。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各个继承人享有的,是继承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意味着,这套房子是没有产权人的。没有产权人的房子,做不了任何处置行为。
- 第二,把房产分配的事情说清楚。提前把房子当前怎么分、未来怎么分说清楚,能够提前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一些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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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亲的房产继承还是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亲的房产继承还是过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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