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继承房产权和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如何继承房产权和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继承房产过户该怎么办?
遗产房过户需要以下手续: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您好!
相对于一般情况下的房产过户(例如,买卖、赠与),房产的继承过户,麻烦之处不在于过户,而是在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是两个词语:继承、过户,也就代表了: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经过两个步骤。
这里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其中重点说一下继承如何办理。
1.为什么需要先办理继承?
这与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相关规定有关系。
房主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房产份额要由继承人继承。但是,继承人是谁、有多少个、各自继承多少,这些问题都不是由房产过户管理部门(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能确定和解决的。但是,以上问题不确定,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不敢、也不能办理过户的。
这就是为什么要先办理继承的原因。
2.凭借什么才能办理过户?
一般来讲,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认两样东西:要么是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要么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这两样东西是具有公信力的凭证。
使用权房屋继承、更名如何办理?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继承房产权和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何继承房产权和过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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