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涉及的税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涉及的税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将开发的商业地产用于自用或出租,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因此,对开发的商品房转为自用或出租等,不论是否办理产权,只要产权没有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三条(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其产权不可能发生转移,只不过由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房产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需要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整体转让项目,如何缴纳各项税收?
一般没人这么干,都是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这样就规避了房地产项目整体转移的各种手续和税费。
具体的一句两句说不完,可以网上搜索一下,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买卖公司,不动项目。
房地产整体转让项目蜗牛简单的分为两种,一种是未开工的项目,另外一种是未完工的项目,这两种项目,至于已完工的项目,那就是销售了,不是转让。他们的缴纳税费是不同的。
企业整体转让在建项目其性质就是转让了不动产,在转让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工程进度缴纳税费。
1.施工前的项目,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缴纳增值税。
2.施工中的项目,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增值税。
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利润总额,按照利润总额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就是企业的净利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涉及的税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涉及的税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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