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赠予公证但不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赠予公证但不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公证只公证不过户可以么?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公证只公证不过户是可以的,不过有很多的风险。
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的生效时间,要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始。
赠与公证人己故22年未过户,是否明确法律认定失效?
根据中国法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赠与后需要及时进行过户手续。如果赠与后的财产经过接受人的使用和处分,但到现在22年仍未过户且没有其他明确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赠与已经失效。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的事实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您好,根据一般法律原则,如果赠与公证人已故并且赠与未在22年内过户,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失效。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考虑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以及证据。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不一定。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有效。
但是规定,符合规定的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和收回的。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受赠方可请求人民***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是否有效,还是取决于各种因素的,大家要多注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赠予公证但不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赠予公证但不过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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