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税收征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税收征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中的测绘和评估是由谁指定?
我们的工作与部分就是给私人房屋或者为在网上搭建楼盘备案的老房子、旧小区重新测绘办理房产证,做贷款评估面积凭证工作的。
其实,每个地区对测绘单位的资质有要求,达到资质就可以测绘,资质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不同测绘资质可以在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乡村等进行房产测绘。但是一般为了房产测绘的真实性每个地区都有自己对口的测绘单位或者测绘队,这就是房管所或者不动产局指定的。像我们出具的报告就是省级测绘院的甲级资质,所以,在全省都是认可的。
对于评估公司,每个地区其实也有合作的单位,但是由于评估公司众多,也是只要有资质,个人通过介绍或者自己找一个靠谱的评估公司也可以,只要银行认可评估报告就可以。
谢邀!因本人从事过房地产行业,有些了解。根据建设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屋的测绘和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原则上凡是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产测绘报告和评估结果书均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二手房价交易中,测绘一般是由房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绝大部分是其下属单位),房产登记主管部门据此办理过户登记。
一是在办理过户交易契税和***时涉及到房产评估,《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而银行***时,一般是由商业银行指定自己信得过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允许交易双方自行选择评估机构。
二是经济纠纷涉及到的房产评估,一般可由当事人一方、双方或司法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的机构进行评估。
明年9月房产契税由1-3% 提高到3-5%,有哪些影响?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709号)第三条本就规定,“契税税率为3—5%。”而《契税法》第三条依然明确,“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二,目前还没看到有一个人讲过,现行契税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为什么?
现行契税优惠政策的出处是财税[2016]23号文,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我们先想一想,财税[2016]23号文凭什么能降低《契税暂行条例》明确的3%-5%?
因为《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说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_a***_]。”
那这样的条款《契税法》里还有吗?
有是也有。《契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但是区别明显很大啊,一是免征、减征契税的权限上收到了***院,二是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那么请问,2021年9月1日《契税法》生效后,财税[2016]23号文还能有效吗?当然不能。
我们三人组认为呢,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原因如下:
在2020年8月份我们的契税法出台,将于明年的9月份正式实施的消息出来之后,
对于那些:
还在观望中的,刚需的购房者们,因此会有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及中介,通过舆论,释放这样的信号:
涨契上税,
另外,此时呢,那些中介小哥们,以及销售顾问们,对你死缠烂打,让你赶快交定金,把房子买下来,自己好拿提成。
另外呢,那些担心,未来契税上涨,导致房价下跌的,想出售自己房产,来进行套利的一些人呢,也害怕契税上涨,导致成交下降,因此呢,已经购买了房产的,和那些,计划将要购买房产的,刚需的朋友们呢,在这一点上,则达成了:
一致的意见,
形成完美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税收征管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税收征管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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