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过户养父房产,养女过户养父房产怎么过户

dfnjsfkhak 2024-03-16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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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女过户养父房产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养女过户养父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你如何看待70岁的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之事?
  2. 父亲在,怎么分父母房产?
  3. 如果父母要求出了嫁的女儿和儿子一样平摊养老义务。你们同意吗?

如何看待70岁的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之事?

断绝养父女关系,赌气的话可以说,也可写,但法律可能不承认:

1.养父母与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1994年收养法实施前未办收养证的仍为事实收养,之后未***的法律不认可),双方建立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的相同,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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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要“断绝”,必须通过法院确认的方式处理,一方声明或登报的方式不能消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亲在,怎么分父母房产?

父母房产即父母双方共有,如父亲健在而母亲过世。首先,需到公证处公证为父亲独有房产;再以交易的方式过户至子女名下交易过户继承过户税费要少很多)。如子女有兄弟姐妹则需按价格协商落户至谁名下。

你好,父母的房产,按照房产登记如果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没了,发生继承,房产的1/2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发生继承,母亲的1/2房产,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各人一份,即母亲和子女各人各1/5份额,具体问律师 如若是有房屋居住 你还是给父亲留一处落脚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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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邀请,我就简单的跟你说一下,

第一方面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间买的,那么住房就属于他两个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属于两个人,各自名下一半产权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手续,第一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有没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第二无遗嘱前提,如果说没有遗嘱,那就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以及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是合法有序的财产份额。然后我再给你简单说一下,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法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顺序序列,第一配偶,然后子女,其次是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的话就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殖羊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亲生父母,养父养母和抚养关系的继父继母。如果说嗯,母亲死亡之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这个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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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子女比较多,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不只是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个人的话,需要其它人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继承人的身份证证件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的程序,以及收费标准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


如果父母要求出了嫁的女儿儿子一样平摊养老义务。你们同意吗?

回这个问题真是不尽人情,女儿和儿子是一奶同胞的姐弟。父母亲是这两个人的至亲,对于你们来说,天大地大不如父母亲的恩情大,在尽孝的问题上决定尽孝不尽孝还要首先看父母对儿女是否一律平等,是否平分遗产。我听到都寒心,因为我也六十多岁的人了,一家人怎么这样计较功利呢?***如女儿或者儿子一个人有残疾,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他不尽孝,你也就不尽孝了?***如女儿成家后,儿子还未成家,父母其中一位不在了,儿子觉得没有给他娶到媳妇,他就不尽孝了,***如父母条件差女儿和儿子都是自力更生成了家,那么父母就不应该管了。致于遗产问题,***如父母没有什么遗产就不用尽孝了,***如父母留下不是存款而是债务,那就不应该尽孝了,再***如如果当下看见父母有不菲的遗产,但是又等了几年,由于家庭变故,破产了或者欠债了,父母就更不应该管了,如此种种,也就是无利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尽孝。其实尽孝是一种心意,是不能和利益挂钩的,是一种无偿的付出。只有甘心付出,无求回报才是尽孝,而不是市场行为,根据回报大小决定付出。我愿天下的儿女们都尽孝。

谢谢邀请!

根据国家《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凡是父母的婚子女(包括出嫁、远嫁)同样依法享有平摊膽养父母亲的义务;亦同样依法享受在父母百年以后继承、分配父母财产的权利。

虽然国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有的地方的父母或者兄弟对已出嫁的姐妹有个不成文的陋习,认为已出嫁的女儿只有尽平摊父母(因年老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时)膽养费用的义务,没有依法享受与其他兄弟同样公正、公平地继承、分配父母财产的权利的“嫁出去的女,流出去的水”男尊女卑陋习作祟,招至而来的是你父母要求嫁出去的女儿出(平摊)膽养费用时有份,在分配继承财产时嫁出去的女儿就没份了的不公平不公正的要求和作法,嫁出去的女儿当然有权也不愿意与其他兄弟一起平摊这种对父母的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膽养费用了,如果是这样的话,笔者也是持的是不同意的观点的;但如果嫁出去的女儿自愿尽孝,且自家中经济状况又尚可、也不计较没有继承到父母财产问题的例外。

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讲,即然儿女都有继承权。那么,女儿就应该和儿子一样,平摊养老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我同意父母要求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样平摊养老义务。

这个问题很常见,我的大伯家就是这样按排的,一个出嫁了的女儿一样与三个儿子平推养老义务,同样,生产队分的果木山场她也有份,与儿子股份一样,这是每个家庭的规距,下人只有服从,而且适合法律规定,崇尚男女平等的慣例,儿女们十分满意这一上人的家法!

我当然同意,赡养父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老了,不用要求,我会主动赡养,乌鸦尚知反哺,况且人也。百善孝为先,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要养[_a***_]老,让他们有个幸福的晚年。至于父母的财产分配,那是父母的自由,即使一分钱不留给我,养老我也不会攀比。父母生养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晚年的陪伴赡养才会令我们少些遗憾。养老只要各自尽心尽力,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和别的兄弟姐妹攀比什么?!……

我的父亲已于2020年的元旦心梗去世,走得很突然,是我永远的痛!我很庆幸离他们住的近,小区就隔了一条路,我几乎每天都过去。我兄弟和弟媳也很孝顺,但他们比较忙,每个星期天也都会带着孩子去看望父母。现在只有老母亲一个人了,不愿意去子女家住,我一天三顿都在母亲家蹭饭,基本上不在外应酬吃饭了,怕母亲自己一个人不做饭,凑合……有我陪伴,我兄弟也可以放心。我的母亲快八十了,尚能自理,等母亲老得不能自理的时候,我也就退休了更有时间了。父母在,尚有来处,不要留下“子欲孝而亲已不在”的遗憾,好好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吧。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孝道和优良传统!愿天下所有的老人都老有所养,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女过户养父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女过户养父房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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