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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总包和分包如何缴税?
做哪个都好这要看你个人喜好来定,每个职业都有好有坏,天下没有一直都好的职业:就你说的做甲方监理来说:好的一面是工作轻松收入高还能管理施工单位就业也很广,缺点是工作流动性强长期在现场照顾家人时间短,做房企策划:有点是收入高工作轻松不要日晒雨淋做人也很高大上不要长期和家人两地分居缺点是:工作就业面小长期坐办公室工作枯燥无味,所以选什么工作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喜好来定没有哪个工作比哪个工作更好只有更适合你而已。
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和营业税不同,所以很多施工企业的老板都想弄清楚,营改增之后税到底是怎么交的。他们的疑问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上,所以咱们下面就重点讲一下增值税。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总包还是分包,都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直接用收入按规定计算就行了,不需要以进行税额抵减销项税额,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就可以了。
例:当月提供工程服务收入103万元,则应当缴纳的增值税=103/(1+3%)*3%=3万元。
同时,需要以当期交纳的增值税为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城市)、5%(县城或镇)或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2、简易计税项目、甲供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
所谓简易计税项目,就是2016年5月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甲方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
甲供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无论是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之后开工的,根据规定,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项目、加工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计算方法与小规模纳税人一致,所以,在此不再赘述。
3、一般计税项目。
建筑企业的总、分包在缴税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预缴增值税时。
在登记注册地正常申报时,只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缴税方面有所区别,与总分包没有什么关系。
营改增之后,根据跨区域涉税事项有关政策规定,建筑企业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当在建筑服务的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预缴税款除了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之外,是否发生分包,也会影响到预缴税额。
例一:A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省外B地承揽一项建筑工程,工程总金额1,000万元,***取简易计税办法。该项工程分包了一部分给第三方企业,分包合同金额300万元。
根据规定,该企业应当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1000-300)÷(1+3%)×3%=20.39万元。
因为工程有分包,所以在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分包款,按照余额来预缴增值税。同时,预缴税额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该项工程没有分包,那么公司在预缴增值税时就要以全额来预缴增值税,不能扣除分包款。
建筑企业回到注册登记地申报纳税时,应纳税额只会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与是否总分包没有关系。
例二:A建筑企业回到注册地申报,因为省外B地的工程***用简易计税办法,所以该项目应纳增值税1000÷(1+3%)×3%=29.13万。因在外地已经预缴20.39万,需要补交8.74万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营销策划属于什么税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营销策划属于什么税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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