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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火案嫌疑人死了,被害人也死了,邻居家被烧了,找谁赔偿?
带着悲痛的心情来回答这个问题,成都6月30日22时左右,位于成华区成渝立交桥傍的首创国际城发生纵火案,造成该栋楼其他多位住户损失严重,纵火犯跳楼死亡,造成其他人的损失赔偿问题真还是个难题。
犯案人有财产或有积蓄的,法院应该及时冻结犯罪人的财产,用来赔偿造成损失的居民,纵火犯没有财产,的确要从死亡的纵火犯身上追加到赔偿是一个大难道。
如果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影响了扑火救援工作,小区物业公司应存在一些责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让物业公司来承担该承担的部分赔偿责任,受损住户追加物业赔偿。其他购买过与失火相关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主动站出来赔偿。
受损居民可以申请其他援助途径,应该由社区、街道办、***出面组织向社会发起捐款,用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来援助一些受损住户的损失,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急需问题。
个人关点,欢迎评论。希望能帮助到受损的居民。
我是杜家,我来回答。
纵火案确实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目光,很多人都有一疑问,嫌疑人去世了,别人家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这笔钱的赔偿金额不是小数,而嫌疑人都已经去世了,如何赔偿成了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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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仅是纵火案这件事,别的嫌疑人就算是判处***,同样也会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也就是经济上给与受害者赔偿。
这次纵火案受到牵连而损失的财产非常庞大,公寓外表损毁非常严重,需要很多钱来维修,而靠近的住户,尤其是楼上15层的住户,他家里基本所有东西都烧毁了,这家在6月1号才搬过来,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加上装修,这也是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不过虽然赔偿金额巨大,但如果嫌疑人有房产的话,那么依然可以用房产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嫌疑人有其他财产,只要是他的,都可以用来赔偿。
很多人关注财产不够如何进行赔偿,其实这也有相关的规定。
如果房子不是嫌疑人的,或者资不抵债,那么赔偿只能由谁先提起诉讼先赔偿谁为主。
没办法,邻居只能接受现实,自己承担损失!夫妻二人未成年的孩子并没有过错,她们不应该参与到其中来!
该***的发生地点是 :成都市成华区首创国际城的一栋小区,时间为6月30日当天晚上10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殷某因和前妻之间的矛盾,当晚在她家中纵火后,一时由于脑子冲动,当场跳楼身亡。而前妻胥某(因被前夫绑住)也被大火烧死。不过好在他们两个孩子因之前被送去邻居家“避难”,侥幸活了下来。殷某的一时冲动,造成两人死亡,两个孩子没有了依靠,就连身边的领居也跟着遭殃,真是得不偿失!
大火导致该层的住户房屋,受到了严重的损伤。上面楼层的住户,也被殃及!隔壁领居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了?现如今孩子的父亲与母亲都双双去世,两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她们并没有什么过错,责任不应该有她们来承担。无论父母是因什么矛盾而结束了生命,她们的一走了之,本身对两个年幼的小孩就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再叫她们来承担父母的责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故意纵火从而引发火灾,这是刑事犯罪,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是满14周岁以上,就应该对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这起***很特殊,犯罪人目前已经死去,没有承担的主体,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举措,很可能就会撤销案件。找不到赔偿的人,或者赔偿的人没有赔付的能力,那这些房屋被毁坏的邻居,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了。
那物业有没有可能承担责任了?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根据物业法的规定,物业仅对其管理的公共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殷某个人纵火,这不在物业管理的范畴,所以说物业并没有过错。最后还是心疼这两个未成年到小女孩,父母之间究竟是有多大的矛盾,才会走到如此地步!留下两个孤零零的孩子,这让她们以后怎么去面对未来!心痛!
图片来自网络
这起纵火案后,想必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楼上楼下领居家损失这么严重,到底该谁来赔偿?
那么首先我们就要说说纵火者自身的情况,从警方通报的情况来看,他已经年满14周岁,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受害人请求,也应该赔偿经济损失。
但是难题就是纵火者已经死了,那就涉及到要弄清楚的第二个问题,他是否还有其他财产继承人,如果有,那就也有责任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除此以外,如果受害者购买了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一定的赔偿责任。
另外有人反应消防通道被占用影响救援,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占用人可能也会承担部分损失。
再说说物管,这个应该也要分情况而定。可能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也可能不需要。
这是关于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看法,最后还是期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和权威机构的进一步解读。无论如何,失去的都很难挽回,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保护财产安全。不要一时冲动,给家人给社会造成无妄之灾。
成都纵火案这件事情牵动了千万网友的心,可以说这件事情的发生造成了多个家庭的悲剧。
作为纵火者来说,自己选择结束生命已是冲动之举,害死家人的同时还给他人的生命及财产造成侵害也是天理不容的。在这件事情中唯一比较值得庆幸的就是当事人家的小女孩,因为在邻居家里因此躲过一劫,可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首先让我们对这件事情进行一下简单回顾。6月30日成都某高档小区内一住户家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声,当并未引起大家过多的注意。而随着争吵的不断升级,始作俑者也就是死者的前夫,选择放火。
自己在纵火之后,纵然从高处跳下导致当场死亡。而该***中的女主角因为被大火困在家中无法得救也最终葬身火海。火苗迅速的蔓延,从[_a***_]中我们可以看出火苗至少燃烧到了楼层以上五层的距离。
该***造成了多名住户房屋受损,财产受到损失。那么他们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呢?按理说应当由纵火者来进行赔偿,可是现在摆在面前的事实就是纵活者已然死亡,就有一种死无对证的感觉,那怎么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化呢?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类似这种情况的话,首先要以该纵火者的遗产作为赔偿金,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遗产。也就是说纵火者的其他家属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该纵火者的遗产较多的话,可以由继承人来选择是否承担,而是否承担责任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十有八九只能是自掏腰包。
在该事情中还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有人报火警之后,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但是由于消防安全通道被私家车辆所占用,消防车无法顺利通过,从而延误了救火的时间。
可以说收到损失的业主是可以向物业进行追责的,因为他没有做到很好的管理监督作用。其实这种现象在很多小区里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大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客户赔偿案例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客户赔偿案例分析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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