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法律效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法律效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的判决书能进行房产过户吗?
您好!
可以。
关于继承纠纷,***判决的结果本身就是房产继承过户最终的依据,或者说:也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时候,唯二认的凭据之一。
简单理解:《***判决书》代表的就是房产归谁,不容争议。
大家都知道,有***了、没法协商,就要打官司。涉及到家庭财产从继承***时更是一样。而继承***,是因为有多个继承人、并且大家对于继承份额产生了冲突,才会引起官司。
那么,***的作用是什么?
***的作用,就是相对公平、公正的给出(判决)最终的分配结论,这个结论的体现形式就是《***判决书》,具有公信力、权威性——房产由谁继承、继承多少。
首先说一下结论:只要判决书中判决的继承人拿着《***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即可,不再需要其他继承人出场。
这跟目前我国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现行做法有关。
你好,这个问题,因为你没有说清楚是在房屋转让过程中的过户,还是在房屋继承过程中的过户。这两类案件我们都有代理,我们来看看实践中是怎么处理的。
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不配合过户,买方起诉要求卖方协助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这种情况下,***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买房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而买方没有按合同约定配合或者协助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正常会判决由卖房配合或者协助买方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卖方仍拒不配合,甚至有一些是卖方玩失踪了,此时,买方可以持判决书以及***开具的生效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有一些登记部门会根据判决书直接给办理。但是,也有一些部门还需要当事人向***申请执行,由***出具协助执行文书才给办理。
关于继承过户的一个真实案例
前几年我们代理过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的案件,她跟丈夫都是二婚,婚后未生育,但是丈夫跟前妻生有4个儿女。
丈夫去世前将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一半,通过遗嘱方式给了这位老太。老太在丈夫去世以后,持遗嘱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候,被要求其他的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的意见才可以办理。但是,丈夫的四个儿女拒绝配合。
老太无奈的情况下,委托我们提起继承权诉讼,确认对该处房屋属于丈夫的一半产权由自己继承,即原告对该房子享有全部的所有权。
最后***经过审理,支持了老太的诉讼请求,确认了老太太对这套房屋享有全部产权。
判决生效以后,老太因为身在外省不方便,又委托我们代为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登记部门根据我们提交的***判决书以及生效证明,在其他继承人不到场的情况下,直接给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以上,供参考。
十余载律途风雨,数百场讼战输赢。我是@文金发律师
在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或材料不够充分的时候,向***提***讼,这是解决***最为常见的方式。一般来说,***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是对权利义务以及财产归属的一种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
从《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来看,也是可以办理过户。例如《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从该规定来看,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没有问题。我处理过的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凭借着***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也有顺利完成过户。
不过实践中,也有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配合的情况,但若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配合办理过户,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由***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能够顺利过户。
一般情况下,只要***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权利人持***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会为权利人进行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是也有一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或理由不帮权利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为权利人办理房产过户。
另外说明一下,很多人回答的《房屋登记办法》2019年9月6日已经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8条之规定: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的判决书能进行房产过户吗?
从道理上来讲是可以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具体办理,建议这样做:
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判决书原件(或***盖章的复印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有些地方的房产登记部门是可以直接办理的,这样事情就办好了。
有些地方的房产登记部门会拒绝办理。这种情况,建议当事人持本人***、***判决书和判决生效证明(原审法官处开具),到立案庭或者***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前一个步骤房产部门不配合,到了强制执行程序,他们是必须配合办理过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法律效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法律效力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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